□ 烟雨秦楼
那双鞋子我一眼就看中了。喜欢她的色泽,淡红中透着点紫;喜欢她的款式,细高跟,尖头,简简单单的两根带子从前面一直绕到后跟。试穿时,感觉36码有点紧。服务员说37码的只有黑色、咖啡色。我一向认为夏天的鞋子应该浅淡些,况且我对粉紫有着特殊的偏爱。服务员很敬业,非常真诚地劝我拿37码。但是,我太喜欢粉紫色了,明知穿着会不舒坦,还是毫不犹豫买了。
提着新鞋回家,仿佛提着自己美丽的春青,快乐得想飞。给新鞋取名阿紫,第一天穿着上班,听细高跟敲打着水泥地面,发出脆脆的响声,真能感觉到自己的楚楚动人。那一天,同事的眼光总会有意无意落到我的身上。那一天我的工作也惊人的出色。于是,我总结,这就是一双鞋子穿出来的风情。
到下班时候,感觉不妥了,脚有些疼。回到家,发现左右两只脚的大拇指都起了血泡,而五个脚指头也已经挤得有点变形。想起一句话:美,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早上准备上班,阿紫依然青春而阳光地立在门边,带着强烈的诱惑。忍不住就把脚套了进去,心想,或许经过一天的磨合,脚和鞋子会配合默契起来。
款款地出了家门,赢得男女老少频频关注,愿意相信是自己身上洋溢的自信和活力,更愿意相信阿紫功不可没。
上午有陪同参观的任务。几个小时跑下来,阿紫发威了,越绷越紧,走路的速度开始跟不上其他人。有人回过头来,看我心神不宁的样子,问,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挺好。”我赶紧加快步子。为了突出表现我的挺好,还走了几个猫步。脚那个疼啊,只差没掉眼泪了。晚上回家的时候,我终于变得一瘸一拐了。开始有陌生人不断地回头瞧我,分明感到了他们眼中的怜悯。我忍着剧痛,加快步子,心想进了小区就好了。因为赶得太急,拐弯时,与人撞了个满怀,我摔倒在地,顾不上抬头抱着脚呻吟。
被撞的是个小青年,可能撞疼了鼻子,他边揉边大声呵斥。我小心翼翼站起来,说对不起。小青年倒是没继续找茬。我走了两步,一回头,那小青年也正回头看我,嘴里还嘀咕着:原来是个瘸子,可惜了魔鬼身材啊。
想哭,觉得说不出的委屈。
狼狈地回到家里,妈妈捧着我血肉模糊的双脚,又是心疼,又是埋怨。
那个晚上,因为肉体和精神双重的折腾,我失眠了。第三天晚上回家,阿紫没有在门边迎接我。正慌张间,妈妈说,送给小区的保洁员了,她女儿穿应该很合适。
我扑到阳台,看见保洁员提着我的阿紫气定神闲地走远,心立时变得空落落的。
与阿紫的缘分竟然只有两天,而两天,她给予我的痛苦远远多过快乐,但我依然禁不住怀念她,怀念她粉红中透出的一抹紫气,怀念那细细的鞋跟敲击路面的脆响,怀念她带给我青春飞扬的感觉。
(编辑:王思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