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老街贯通东西南北
不同时间段的地契。
没被注意到也情有可原。因为民国时期老海口解放路东一段的原名并非如此,而是被叫作“永乐街”,它和博爱路不连通,两条路一横一纵型同“丁”字,路上的商铺百姓各做营生,从这一条路走到另一条路,要拐一个大弯。
而陈家宅院就处在纵横交界点上。合德堂买下陈家宅院后,应是经营了9年的生意,并未有何变动,直到时间来到1953年。
“海口市人民政府……现据解放路筑路委员会称伸开道路……被割拆铺户经开会同决定……合德堂划定解放路第壹陆号铺面……”一张落款日期为“一九五三年四月二日”的海口市人民政府文书,被合粘在系列地契中,记述了那时候发生的变化。
“我认为陈家宅院应该就是那时候被征拆的。”翻阅一张张契书和文书,宋静敏分析说,由于当时城市建设、道路扩张等原因,所以处在特殊地理区位上的合德堂,也就是原陈家宅院才会被割拆。
经查阅资料发现,为了改变不利于市民出行的道路格局,1953年,海口市人民政府决定打通博爱路与后来的解放路路口,将原永乐街改建为解放路。之后,解放路向西伸展,填塘建街,分为解放东、西两路。全线修通后长998米,宽18至20米。
那张文书附粘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买断契纸上,盖有海口市人民政府的红色大印章,并印有时任市长符思之、副市长林诗耀的名字。而这张买断官契上,重新填写了关于该庭院的新旧主信息、房屋坐落信息等,并补收了税费。
契纸在附记中,用繁体毛笔字清晰地写道“该户原产系坐落博爱路旧门牌壹叁叁号,后因政府开拆解放路而后该地(即解放路十六号)自建楼房其所缴税款系追补前博爱路旧门牌未税白契税款合注明”。
“当时海南还没有建省,属于广东省,所以契纸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宋静敏指着泛黄且带有折痕的契纸介绍说。契纸上,写着“一九五三年十月拾壹日右给合德堂林义轩等”,红色方形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印中正地盖在竖体字日期上,落款是时任广东省政府主席叶剑英。
(编辑:王思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