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授予单位(点)省级立项建设的通知》,在全省高校范围内组织了申报,经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并报请省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开专题会批准等环节,确定了我省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我省有4所高校成为省级立项建设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中,海南医学院为省级立项建设博士授予单位,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学院、海口经济学院为省级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立项建设期不少于3年。立项建设单位(学位点)要围绕国家战略和我省经济社会需要,紧密结合我省12个重点产业发展需求,按照“特色化、区域化、高水平”的要求,明确办学定位和学位点发展目标,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打造一流队伍,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方面实现突破,为建设美好新海南提供高水平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