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发布了对海口市港湾幼儿园等13所幼儿园评估认定结果,确认其中8所幼儿园为“省一级幼儿园”。我市港湾幼儿园和市教育幼儿园入列。
据了解,经各幼儿园自查、申报、主管市县教育(教科)局审核,共推荐2所幼儿园申请晋级省示范幼儿园,11所幼儿园申请晋级省一级幼儿园。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于近期对13所新申报晋级园进行全面检查、评估并进行量化评分。
经评定,共有包括海口市港湾幼儿园和海口市教育幼儿园在内的8所幼儿园获评“省一级幼儿园”。
省教育厅希望新晋级的幼儿园,不断改进办园条件,全面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并在贯彻幼儿教育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师资和指导家庭、社区早期教育等方面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省教育厅将定期对各类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进行过程性的评估,继续实行幼儿园分类定级管理,并积极商请省直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幼儿园收费有关政策规定,使各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与其等级级别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