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获悉,海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自7月31日开始,历时2个多月,累计受理贷款申请50377份,申请金额3.51亿元,其中新贷学生16489名,占2017年高考毕业生人数的29.5%。
据了解,今年海南省严格落实四部委《关于进一步落实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的通知》,将贷款范围扩展至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等培养单位,并让预科班学生也同样享有贷款资格。根据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办公室的要求,作为首个实现全省合同电子化全覆盖的省份,海南省组织全部开办助学贷款的市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购置设备,参与到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试点工作中来。
海南省教育厅提醒,已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务必向学校有关部门提交贷款受理证明,并于10月10日前录入贷款回执,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贷款。根据合同条款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将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报送个人贷款、还款等数据信息,逾期将会影响个人办理房贷、车贷、信用卡等,借款学生毕业后务必按照合同要求偿还贷款本息,维护好个人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