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省中小学生安全应急教育,增强我省中小学生避险逃生能力,近日,省教育厅出台了《海南省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及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表明,2018年底前,在我省东南西北中各选址建设1个省级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先期共建设5个基地。其中,优先在我省已获得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的海口市、儋州市、万宁市,利用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的已有场地和基建进行建设,作为北部、东部、西部基地,在三亚市、五指山市建设南部、中部基地。
依据该方案,我省将建立中小学生安全应急综合演练制度。将溺水、交通、台风、火灾、地震等安全事故的应急避险自救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我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综合实践课程中安排安全应急综合演练课时,小学生在校期间至少接受1次初级安全应急综合演练,初中学生在校期间至少接受1次中级安全应急综合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