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6月11日消息(记者钟圆圆)近日,2018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成绩公布,6月11日,海南省考试局提醒已通过考试的考生,须在6月18日前将《毕业生登记名册》及毕业生申报材料上报至省自考办,申请本科毕业,逾期不予受理申报。
按照全国考办的规定,考生需考完所申请毕业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包括实践考核)并且合格才能申请毕业。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网上打印的专科毕业证备案登记表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转考的考生要有省级自考办开具的转考证明,有免考课程的考生要有经省考办批准的免考审批表。 考生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如有需要更正的,必须附上相关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鉴于以往各市县自考办及各助学单位上报的材料错误信息及漏报信息较多,造成毕业生材料审核时间过长,毕业证发放过晚的情况,各市县自考办及各助学单位自考办要指导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名册》,对所上报的所有毕业生材料,特别是合格科目的成绩和考试时间逐一进行初审。如上报的材料有误,或漏填写、漏送而造成无法审核的,将由市县自考办负责,省自考办不再接收补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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