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9月14日消息(记者钟圆圆)根据市政府批准实施的《海口市2018年资助贫困大学新生活动方案》,经各高中学校初步预审公示后,海口市教育局严格按照方案的资助条件进行了复核并抽查部分学生家庭,剔除了不符合条件及已被其他项目资助学生,对拟资助贫困家庭大学新生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9月12日至16日共5天。
海口“爱心助学”活动计划安排110万专项资金资助考取本科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优秀大学新生220名,人均一次性资助学费5000元。另计划安排15万元专项资金资助考取高职专科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供养大学新生30名,人均一次性资助学费5000元。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市教育局、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学生资助管理科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后,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将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发放资助金。联系电话为68724605、6629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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