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2月26日消息(记者钟圆圆)26日,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联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召开《关于开展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实施意见》明确在海南的5个国定贫困县进行试点,大幅度提高基层教育卫生人才乡镇工作补贴,基层人才每月最多可领万元补助,从26日起实施。
《实施意见》明确了提高基层教育卫生人才乡镇工作补贴,设置了幅度跨度较大的乡镇工作补贴标准,卫生系列调整提高对象涵盖了全部医务人员,每月可增发500—10000元;教育系列调整提高对象限于农村省级骨干校长、农村特级教师、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每月可增发1500—10000元。值得注意的是,卫生系列无需竞聘,只要在乡镇聘任相应职务即可享受,教育系列需竞聘上岗方可享受。
《实施意见》提出,将确保乡镇教育卫生人才收入与省城基本持平、比县城稍微靠前。“农村特级教师”“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标准则是根据教育部门建立,参照卫生系统标准设定。《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市县政府把试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来源。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试点市县,省级财政将采取以奖代投等方式,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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