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日从海南省发改委获悉,海南正式公布《2019年海南省春季中小学教科书(第十三批)零售价格的通知》,自2019年春季学期起执行。【详细】
海口2019年中小学春季收费标准公布!海口一中420元/学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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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口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19年春季学期海口市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海口各高中学校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并强调海口将对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和不按规定实行收费公示的学校将严肃查处。【详细】
海口网2月1日消息(记者钟圆圆)近日,海南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四部门就规范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发布通知,对民办学校收费的定价做了规定,进一步促进海南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四部门规定,民办学校不得跨学期或学年预收,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将被查。【详细】
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2月12日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我省乡村教师定向公费培养计划实施工作,决定自2019年起,在原计划每年招收约100名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培生人数规模基础上适当扩大招生规模,将招生计划调整为200名。【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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