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环岛驿”分布图(资料图片)
在海南地名中,有八所、九所、十所等,这些名称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历史的厚重和沧桑。在以“所”命名的地名中,最有影响的当属八所。直到现在,八所依然是东方市城关镇所在地。
按照地方传说,东汉伏波将军马援率军南征,曾登临海南岛,并在海南岛西部设立十个所的兵马,因此依次称为一所、二所……八所、九所、十所。这个说法当然不成立,一方面是目前史志并不能证明马援曾到达海南岛,另一方面汉朝并不以“所”来作为士兵的单位。真正用“所”来进行地方命名始于元代,而明朝更盛。八所等地名就是明朝卫所制度下的产物。
洪武五年(1372年),明政府在海南岛正式设立海南卫,并陆续设立内五所、外六所,后来又根据需要增设水会守御千户所。每个千户所下设10个百户所,这样一来,整个海南岛有一百多个百户所。
昌化守御千户所是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设立的,治所在昌化县城。随后,昌化所根据需要在苏屋村西南设立三百户所,在石栏村西设八百户所,在大南村东北设立十百户所。这被当地人简称为三所、八所、十所,其中八所、十所延续至今,尤其是八所成为东方市市政府所在地,更是广为人知。当然,这种命名的方式并不为昌化守御千户所独有,在海南其他地方甚至内地也有类似的命名,比如在定安、陵水都有九所村。
很有意思的是,当时虽然八所位于感恩县(即今东方市),但是八所的子弟们却不能就近到感恩县学就读,而只能去昌化县学。按照明朝卫所制度,卫所军户子弟应当到所在卫所就读,而海南卫所学和州县学同治,因此,八所的子弟们虽然生活在感恩县境内,但是由于军籍属于昌化守御千户所,自然只能去昌化县学就学了。户籍决定学籍,看来古今都是同理呢。
(编辑:陈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