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剧舞台上的海瑞形象。 记者 宋国强 摄
山水江南琼吏美谈
邢宥是海南文昌人,一生为官二十余年。明英宗天顺四年(1460年),44岁的邢宥出任浙江台州知府,当时台州的民事案件很多,但邢宥都不厌其烦,细致地一一缘情据理,加以断处,使得民众人人信服,后因开罪地方官绅被迫于天顺七年(1463年)离任。
明成化二年(1466年),邢宥又任浙江布政司左参政;同年秋,升任都察院左御史,总督兵民财赋,兼理浙江杭嘉湖三府粮储。史志记载,邢宥在任期间,废寝忘食,汲汲于政务,事无巨细,悉心尽力。他还亲自考察吏治民情,嘉奖廉明、贤能之官吏,罢黜贪婪昏庸懦弱的尸位素餐之徒,禁绝奸诈作弊的恶行,抑制豪强的横暴,共罢黜不称职的属吏170余人,江南人民得以安居乐业。
钟芳是明代著名的理学家、政治家、史学家和文学家。出生在崖州水南村,后落藉琼山。33岁时,钟芳考中进士二甲第三名,入翰林院任庶吉士,授编修。后来被贬谪至安徽宁国府任推官,历任漳州同知、知府、南京户部员外郎、考功。
钟芳45岁时到浙江任提学副使(正四品),主政地方学政。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人文社科学院郑力乔教授认为,浙江在钟芳的宦海生涯中,是经历前期挫折之后一个新的起点,通过这个起点他思想更加成熟,各方面能力都得到了历练。后来他被朝廷一路拔擢,在广西、江西等地充分发挥了他的文韬武略,最终官至户部右侍郎也证明了这一点。
海瑞是明朝有名的清官,也是从海南走出的循吏,他经历了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四任明朝皇帝。海瑞38岁参加乡试中举,担任福建南平教谕的工作,后来升任为浙江淳安和江西兴国知县。
出任淳安知县期间,海瑞看到这里“富豪享三四百亩之产,而户无分厘之税,贫者户无一粒之收,虚出百十亩税差”,贫富差距之大和不公平已严重影响到百姓生计,于是决定重新清丈土地,规定赋税负担。于是淳安百姓的负担有所减轻,不少逃亡民户又回到故乡。除清丈田亩、均平赋役外,海瑞在淳安还推行保甲法、明断疑难案件、兴办社学等等,为当地百姓所赞誉。
琼学浙学的共同特征
浙学、琼学是指浙江、海南地区的思想学术,他们是两种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人文传统与理性精神。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张宏敏认为,浙学与琼学,互学互鉴、共存共荣,既共同推动了中华文化的繁荣,又保持了自己的特质和个性,也使得“琼学”与“浙学”具有了以“兼容”“批判”“清廉”为基本精神的共同的学术特质。
明代浙学与琼学互动的典型案例是浙江余姚人赵谦在琼州发展教育的实践。明朝初年,朝廷搜罗遗落在民间的贤人,赵谦再次被起用,翰林院学士解缙则建议赵谦“施教化于蛮夷万里之远”,他便选了琼山教谕一职。
在琼山,赵谦以“主敬之学”,潜心从教,“造就后世,一时士类翕然从之”“文风由是丕变,今琼人家尚文公礼而读孔子书,一洗千古介麟之陋,出而北仕于中州,中州士大夫不敢鄙夷之者,未必无所自也。”就连安徽、福建的外地学子也前来琼州就学于赵谦。
后人因此赞誉:“海南子弟,得闻圣学,实自谦始。”赵谦死后,葬于琼山县府城。明代海南名士唐胄撰“墓志铭”,盛赞道:“谓文化治于唐宣宗,礼乐盛于宋中叶,而文风则丕变于先生,其有功于吾土也大矣”。后来海瑞重修其墓,足见海南先贤对余姚学者赵谦的推重,而赵谦也被赞誉为“海南夫子”“海南圣人”。
张宏敏认为,历史上浙籍、琼籍思想家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也使得“琼学”与“浙学”具有了以“兼容”“批判”“清廉”为基本精神的共同的学术特质。
尤其在清廉方面,在浙江、海南历史上,不乏名垂青史的清官廉吏,诸如廖纪、钟芳、海瑞、云茂琦、王阳明、邵锐等均是一代廉吏,浙学、琼学中“清廉”“正气”的特质得以呈现。
琼籍官员廖纪廉洁奉公,“羡万金而不染”,是明代清官的模范;有“岭南人士之冠”之誉的唐胄,为官清廉,其忠诚正直、刚直不阿;钟芳任宁国府推官时积极清理积案,严惩贪赃枉法者。明末浙籍大臣刘宗周,在任都察院左都御史时,先后提出了一系列惩治腐败、实施廉政的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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