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四名被告人先后到高安市公安局祥符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机、胡某斌、胡某生、梁某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规,采用人工挖掘方式盗掘古墓葬,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鉴于四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认了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应减轻处罚,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