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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对户外广告专项立法 七种情形不得设广告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0-10-15 17:17

  3日从济南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济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待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施行。

  条例明确了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7种情形: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利用行道树或者损坏绿地的;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内的;利用危险建(构)筑物及其他危险设施的;在市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其他区域的。

  不得擅自变更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条例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后实施。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当依法将草案予以公告,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记录、收集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经依法批准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因城市规划变更、市人民政府调整户外广告禁设区域或者城市确需变更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重新报批、公布。

  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期限最长5年

  条例明确规定,户外广告设施载体属于公共所有的,其载体使用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的方式取得,招标、拍卖活动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监察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属于非公共所有的,其载体使用权可以通过协议、招标、拍卖等方式取得。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期限最长一般不超过3年,电子显示装置等造价较高的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许可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5年。

  户外广告设施要用节能环保材料

  条例明确了户外广告设置者的设施维护义务,规定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选用节约能源、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材料,避免危害公众安全和对居民生活造成噪声污染、光污染以及遮挡日照等不利影响。户外广告设置者应当自核发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设置户外广告设施;逾期未设置的,其许可即行失效,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注销。户外广告设施和户外广告内容中的图案、文字出现灯光显示不全或者破损、污迹、褪色、变形等情况时,设置者应当及时维修、更新并在修复前停止使用。如果未及时维修、更新,相关部门将责令户外广告设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户外广告设施满2年

  须每年检测

  针对户外广告设置安全问题,条例规定设置者应当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户外广告设施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时,设置者应当予以更新。对于设置期满2年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应当在每年6月1日前进行安全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者应当立即整修或者拆除。如果未按规定报送备案户外广告设施检验合格文件和提交检测报告,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户外广告设施伤人设置者或担责

  遇有大风、暴雨预警预报和恶劣天气时,户外广告设置者应当及时对其户外广告设施采取加固、断电等安全防护措施;发现漏电等安全隐患时,设置者应当立即修复或者拆除。城市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发现户外广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责令设置者限期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在排除安全隐患期间,户外广告设置者应当在现场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必要时还应当派人值守,防止事故发生。未按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等规定设置、维护户外广告设施,致使发生户外广告设施倒塌、坠落、漏电等现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户外广告设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户外商业广告版面闲置不得超过30日

  鉴于目前户外公益广告设施擅自被改作商业广告设施用途的情况时有发生,扰乱了市场秩序,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户外公益广告设施全部或者部分改为商业广告设施用途。户外商业广告版面闲置时间不得超过30日;逾期闲置的应当临时以公益广告内容代替。违反本条例规定,将户外公益广告设施全部或者部分改为商业广告设施用途的,应在10日内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应当自逾期之日起15日内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组织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

  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最高罚5万元

  违反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或者户外广告设置许可期满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且未拆除户外广告设施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拆除;逾期不改正或者拆除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组织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户外广告设施的规格、结构、色彩等许可事项的,或者户外广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户外广告设置者未在限期内采取措施排除安全隐患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违法责任人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组织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负责人承担,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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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来源: 济南日报] [作者:季耀昆 肖芳芳] [编辑: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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