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将用3个月时间对户外广告集中整治
1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俊明带领市城乡清洁工程领导组相关责任部门,就户外广告规范工作走访调研,并要求3个月内对10条示范街、36条一级道路户外广告集中整治,予以规范。
李俊明先后深入新建路、府东街、胜利街、建设南路、长风街等路段调研,并就发现的各类户外广告乱象提出了针对性规范要求。他指出,牌匾高于建筑物的广告、设置在建筑物顶层的广告、设置在楼层2层及2层以上的广告、未经审批设置在路灯杆上的道旗广告等全部拆除。随后,李俊明主持会议安排部署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工作。他指出,户外广告管理水平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和集中体现,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户外广告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即日起3个月时间内,以城区为主,采取部门联合、产权单位负责、广告公司自拆的工作机制,对宽度大于50米的迎泽大街、南内环街、新建路等10条城乡清洁工程示范街、36条一级道路户外广告集中整治,予以规范。拆除工作以产权单位和广告公司自拆为主,检查组要对每个广告登记造册,实行逐一检查销号制度。对逾期而不拆除的,相关部门予以强制拆除,并按相关规定按上限进行处罚。
李俊明还就规范户外广告的长效机制的建立提出了要求。他要求进一步明确广告审批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权;进一步加大对广告公司的监管,规划、工商、城管委、公安建立联动机制,实现户外广告源头治理;要建立分类管理机制、动态管理机制、强化专业管理机制、强化技术管理机制等,将户外广告规范工作作为一项工程来抓,实现长效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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