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不要食用洪水浸泡过食品”
海口网10月12日消息(记者吴跃 实习生李萌)“被水淹过的已腐烂的蔬菜、水果,切勿食用。”11日,市卫生局疾控处负责人通过本报提醒市民群众,洪涝灾害期间要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以免发生传染病或食物中毒。
据介绍,洪涝灾区常见的食品中,已死亡的畜禽、死因不明的水产品,来源不明的、非专用食品容器包装的、无明确食品标志的食品,直接受洪水浸泡过的所有散装食品及密封不够严密的食品,如散装蜜饯、糖果、粉丝、面条;各种儿童食用的果奶、小包装糖果、山楂片;纸袋、纸盒包装的食品;编织袋包装的食品等,不得经营销售和食用,应予销毁。水淹浸后的易拉罐、玻璃瓶装等定型包装食品如能保证外包装严密、无破损、不漏水、漏气变形且标识完整,经清洗外包装,适当消毒,可以启封食用。
受洪水浸泡过的餐饮服务加工场所应如何处理?疾控专家介绍,受洪水浸泡的餐饮服务单位、食堂特别是学校幼儿园食堂等,在洪水退后,应加强库存食品及原料的检查,防止被淹、受潮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和原料用于餐饮食品加工;同时要及时清理环境,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场所,消毒所有食品用容器、餐具。同时,制作饮食的水源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受洪水污染的水源,应消毒后方可使用,常用的消毒方法为按每100斤水放1片漂白粉精片比例搅拌均匀,静置30分钟后取澄清部分使用,特别强调的是经消毒后的水也要煮沸后才能饮用。
疾控专家特别强调,洪涝灾区还应特别注意食品安全问题,加工食品一定要煮熟煮透;当餐食物应尽量当餐食完,如有剩饭剩菜要彻底加热后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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