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 残疾人出行无阻[图]
水果摊贩堵住了盲道。 秦彦 摄
海口晚报网2007年04月18日讯 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城市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海口市由于很多公共道路、人行天桥等未按无障碍设计规范设计施工,难于满足超过8万名残疾人的使用需求。海口市将以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为契机,在城市道路建设中将采取强制性措施建设无障碍设施,城区凡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人行道在交叉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设缘石坡道率达100%。
多数天桥未建无障碍设施
据市有关部门介绍,“十五”期间,海口市共投资近20亿元进行道路建设、改造,对商业区、人流较为集中路段的人行道进行改造,逐步完成主要街道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如海府路、海秀路、滨海路、龙昆路、白龙路、国贸大道等道路均建设了无障碍设施。经统计,目前海口市主要街道共54条,长183.87公里,设有缘石坡道24条,长84.66公里,占46%;同时设有缘石坡道和人行盲道的16条,长49.69公里,占27%。人行天桥多数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当时无障碍设计未列为建设工程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所以目前大多数人行天桥未按无障碍设计规范设计施工,难于满足残疾人的使用需求。
城市道路须有无障碍设施
根据创建方案要求,今后海口市城市道路建设采取强制性措施建设无障碍设施。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时要铺设盲道、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保证无障碍设施与工程建设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部门要会同规划、民政等部门编制无障碍建设专业规划,报市政府实施。规划部门要加强对新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城市建设或重大社会公益活动,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经城管部门同意。今年10月,海口市将对无障碍建设进行自查,明年迎接国家中期检查。
已列入海口市立法计划
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海口市在新建龙昆南路和海秀大道的人行道增设了语音提示电子蜂鸣器设备;在新建的省图书馆开设盲人阅览区;要求残疾人工作者和政府的服务窗口学习掌握手语,能与聋哑人进行直接交流。但这些能正常启用的不多,有些设施运行一段时间损坏后没有及时维护。
据市残联有关负责人介绍,2003年海口市开始草拟制定《海口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组织有关人员赴北京、上海等城市考察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借鉴北京、上海的管理经验和作法,形成了《海口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送审稿)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常委会讨论通过,同意将其纳入海口市2006年立法计划。
无障碍城市创建方案要求:商业服务行业推广手语
近日海口市提出了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目标。根据创建方案,“十一五”期间,海口将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要切实建设无障碍设施,城市既有道路和建筑应按照无障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改造。
方案要求,城市主干道、次干道、街道的人行道各种路口坡道改造率要达到30%以上,争取实现50%。城市新建和扩建的人行道、商业街、步行街应铺设盲道。城市公园、广场、商业街及重点公共建筑的人行道出入口、公交车站等候区、人行道坡道口、人行天桥上下阶梯起步位置均应设置提示盲道。城市主要道路人行横道应设置过街音响信号装置。新建的办公科研建筑、商业服务建筑、文化纪念建筑、观演体育建筑、医疗与交通建筑、学校与园林建筑、福利院(所)、室外公共厕所等各类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要达到100%。党政机关和司法部门办公建筑、综合(专科)医院、航空港、火车站、城市广场等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80%。大中型商场、购物中心、专卖店、饭店、餐厅、银行等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要达到30%,争取达到50%。图书馆、影剧院、中小学、托儿所等,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要达到50%。新建的高层和中层住宅、公寓、宿舍建筑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到20%,争取达30%。建成区已建成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入口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20%,争取达30%,已建居住区、居住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30%,并在商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推广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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