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 残疾人出行无阻[图]
无障碍城市创建方案要求:商业服务行业推广手语
近日海口市提出了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目标。根据创建方案,“十一五”期间,海口将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要切实建设无障碍设施,城市既有道路和建筑应按照无障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改造。
方案要求,城市主干道、次干道、街道的人行道各种路口坡道改造率要达到30%以上,争取实现50%。城市新建和扩建的人行道、商业街、步行街应铺设盲道。城市公园、广场、商业街及重点公共建筑的人行道出入口、公交车站等候区、人行道坡道口、人行天桥上下阶梯起步位置均应设置提示盲道。城市主要道路人行横道应设置过街音响信号装置。新建的办公科研建筑、商业服务建筑、文化纪念建筑、观演体育建筑、医疗与交通建筑、学校与园林建筑、福利院(所)、室外公共厕所等各类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要达到100%。党政机关和司法部门办公建筑、综合(专科)医院、航空港、火车站、城市广场等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80%。大中型商场、购物中心、专卖店、饭店、餐厅、银行等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要达到30%,争取达到50%。图书馆、影剧院、中小学、托儿所等,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要达到50%。新建的高层和中层住宅、公寓、宿舍建筑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到20%,争取达30%。建成区已建成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入口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20%,争取达30%,已建居住区、居住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30%,并在商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推广手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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