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建设“十一五”实施方案
一、背景
“十五”期间,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重新修订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建设部、教育部颁布了《特教学校无障碍设计规范》,铁道部制定了《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民航总局发布实施《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标准》。
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共同在12个城市开展了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活动,探索了经验,形成了无障碍建设的模式。为进一步推进无障碍建设,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制定本方案。
二、任务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切实建设无障碍设施,城市既有道路和建筑应按照无障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改造,加快民航、铁路、交通、教育等行业无障碍建设,加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在全国100个城市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全面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
初步形成我国城市无障碍化的基本格局。
三、主要措施
1建立工作机制
形成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城市成立由政府有关领导牵头,财政、劳动、建设、民政、交通、铁道、民航、公安、教育、宣传、信息、广电、旅游、残联、妇联、老龄等部门参加的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在无障碍建设中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城市要建立残疾人、老年人监督员队伍,同时发动媒体等社会力量,对无障碍建设进行监督。
2加强法规、标准建设
制定、修订建筑法、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时要切实将无障碍建设的内容纳入其中,推动制定无障碍建设条例。
各地应制定无障碍建设管理规定和“十一五”无障碍建设的规划。
有关部门要制定汽车站、客运码头等无障碍设施设备配置的行业标准。
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信息无障碍规范或标准、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标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标准等配套实施标准,依法推进无障碍建设。
完善无障碍建设相关规范、标准,推进无障碍设施标准衔接统一和与国际接轨。
3切实推进无障碍的建设、改造和管理
各地要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中要认真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其他有关强制性标准,切实建设无障碍设施,提高建设质量。
开展无障碍改造。各地要制定规划,对城市既有道路、建筑物逐步进行无障碍改造。
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监管力度。有关部门要对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已建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加强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城市地铁、轻轨、民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等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工作。推动飞机、地铁、轻轨车辆、火车、公共汽车、公交车、客轮等公共交通工具进行无障碍升级改造,提高无障碍服务水平。
加大与残疾人、老年人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区和家庭无障碍建设力度。新建社区、小区必须要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对已建小区要有计划地逐步改造,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参与社区生活;要因地制宜地逐步推广家庭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在乡镇、村逐步开展无障碍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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