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五成公厕将设残疾人蹲位
海口晚报网2008年9月24日讯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至2010年,省会城市建成区每平方公里必须保有4-7座公厕,逐步实现城市公厕全部免费使用,公厕的具体选址方案要予以公示。记者从市环卫局了解到,我市目前只有公厕100座左右,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差距较大,我市新建小区必须安排公共厕所用地。
海口公厕缺口较大
我市近年来逐步加大了公厕建设力度,仅去年就投入300多万元新建公厕10座,改建老城区公厕20座。但由于难以找到用地等原因,我市的公厕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距离较大,目前只有100座左右。海口主城区建成区面积91.4平方公里,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平方公里必须保有最低4座要求,至少要建200多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居住小区、商业设施、公园绿地等建设项目要明确配建公共厕所的数量和建筑面积,所需建设资金要纳入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据了解,根据市环卫部门制定的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规划,我市公共厕所将尽量设置在靠近老城区的新区区域内。优先考虑广场、车站、码头和市场等公共场所;主要交通干道和商业繁华街道公共厕所间距300至500米;交通干道公共厕所间距500至700米。市区大型公共设施、主要街道两侧的商场和大型建筑物应建设部分附属式公共厕所,且应于主体建筑一并设计和建设。
公厕选址要公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因旧城改造、道路拓宽等原因拆除公厕的,须报经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应坚持先建后拆,特殊情况要落实重建资金还建措施,确保公厕的重建。在拆迁和重建过程中,应设立临时公厕,明确公厕还建日期,并向社会公示。
据市环卫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旧城区改造中,拆迁单位必须保证公共厕所的易地建造,费用由拆迁单位承担,或在新建建筑物内建造内外可以通用的公共厕所。在主要交通干道、繁华地区和公共场所的公共厕所中,50%的公共厕所必须设置残疾人专用蹲位。新建小区必须安排公共厕所用地,公共厕所的建设费用由开发单位负责,建成后交环卫部门统一管理。下一步政府将通过补助和奖励等形式整合社会资源,鼓励沿街单位、商业服务窗口单位、加油站、宾馆饭店的内部厕所对社会免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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