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基本知识:无障碍设施及标识(二)
我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是从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提出与制定开始的。1985年3月,在“残疾人与社会环境研讨会”上,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北京市残疾人协会、北京市建筑设计院联合发出了“为残疾人创造便利的生活环境”的倡议。1986年7月,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编制了我国第一部《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试行)》,于1989年4月1日颁布实施。
一、无障碍设施
城市中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在道路交通方面,主要涉及到城市广场、非机动车道、过街天桥及过街地道、过街音响信号及公交站台等。在建筑物方面,主要涉及到办公及科研建筑、文化和商业建筑、观演及交通建筑、医疗及学校建筑、公寓及饭店建筑、居住和园林建筑等。有关无障碍的主要设施和部位有:坡道、出入口、走廊、楼梯、电梯、电话、扶手、轮椅席、厕所、浴室、安全抓杆、客房、厨房、服务台、避难处、停车车位、盲道、缘石坡道、旅游景点、标志牌等。因此,无障碍环境的建设与改造,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
(一)坡道、出入口和扶手
坡道是联系地面不同高度空间的设施,坡道的位置要靠近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和醒目地段,并悬挂国际无障碍通用标志。
坡 道
扶 手
(二)无障碍公共厕所
厕所内部要设有供乘轮椅者方便进入和使用的坐式便器的厕位及小便器、洗手盆、安全抓杆等设施。
(三)残疾人专用客房
配备无障碍沐浴间、坐式沐浴器、安全抓杆等设施。
(四)轮椅坐席和残疾人停车位
二、无障碍标识
在城市环境中应尽可能提供较多的标志和信息源,以适合各种残疾人的不同要求。
(一)视力残疾者无障碍标识
视力残疾者在行进与活动时,最重要的问题是对环境的感知和方向上的判定。通常依靠触觉、听觉、嗅觉和较强的色彩对比来帮助其行动。
行进盲道与提示盲道
无障碍电梯按钮
(二)肢体残疾者无障碍标识
国际通用“轮椅标志牌”就是用来帮助残疾人在视觉上确认相关环境特性并引导其行动的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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