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海南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新闻搜索:
  广告热线:0898-66835635
 您当前的位置 : 聚焦海南离境退税政策>解读>

海南离境退税:购物满800元享受退税 税率为11%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0-12-27 10:22

  海口网12月27日消息   为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国务院决定在海南省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以下简称离境退税政策)试点。据介绍,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定点商店购买退税物品达800元人民币就可以享受退税的最低购物金额,离境退税税种为增值税,退税率统一为11%。

 

  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在海南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的公告》。公告指出,起退点暂定为800元人民币。起退点是指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定点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可以享受退税的最低购物金额。境外旅客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

 

  公告称,离境退税税种为增值税,退税率统一为11%。应退税额计算公式:应退税额=普通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退税率

 

  据介绍,境外旅客要取得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六项条件:1.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退税物品,购物金额达到起退点,并且按规定取得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等退税凭证;2.在离境口岸办理离境手续,离境前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3.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4.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运出境;5.所购退税物品经海关验核并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上签章;6.在指定的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

 

  公告称,退税物品是指国家允许携带出境并享受退税政策的个人生活物品,但食品、饮料、水果、烟、酒、汽车、摩托车等不包括在内。

声明:所有来源为“海口晚报”、“海口网”的内容信息,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0898-66835631(传真),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来源: 海口网] [作者:] [编辑:李昕昕] 
热词推荐:净化_ 绿化_ 彩化_ 亮化_ 美化_ “五化”_ 海口城市更新_ 海口“五化”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友回帖

       www.hkwb.net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琼ICP备202300828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