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
第三篇基础建设
第四章生态文明建设
第一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加快推进以天然林保护、重点生态区域绿化、沿海防护林建设和保护、“三边”防护林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为重点的生态保护工程建设。2015年,在稳定森林覆盖率60%的基础上,逐步提高森林质量。退化土地(水土流失、沙化、采矿破坏)恢复率达到70%,生态公益林覆盖率达到23%。全省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9%。
专栏: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
一、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热带天然林的封山护林和封山育林工程,使全省天然林覆盖率稳定在19%。二、重点生态区域绿化工程。对沙化土地、水土流失地、西部荒漠化土地、25度以上的山坡地等重点生态区域实施造林绿化和还林。三、沿海防护林建设和保护工程。加大科技攻关力度,深化对海防林体系建设的研究,对海防林尽快展开功能分区、树种选育、抚育间伐、生态效益、更新方式的研究,增加海防林营造、养护的科技含量,提升沿海防护林的质量和生态功能。四、“三边”防护林工程。加快建设兼具防护、景观、绿化和经济作物功能的水边林、路边林、城边林建设。五、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建设。在建设好已有各类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基础上,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实施湿地恢复示范工程,加大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建设和管理。六、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建立生物多样性信息和监测网络,建设珍稀濒危物种和种质资源迁地保存与繁衍基地。加强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生境的保育与恢复。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有效防控外来生物物种的入侵。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第二节污染防治
重点加强工业点源、农业面源污染、城镇生活污水和大气污染的防治。建立产污强度准入制度,重点防治工业水污染和大气污染。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推行改水改厕,到201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1%,农村饮用水全面达标。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政策,建立健全治污设施正常运营保障机制。到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开展入海河流、直排污染源和南海海域环境监测。严格水功能区管理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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