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化改革分为145项工作 今年成考核关键年
海口网2月11日消息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就各市县、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决定>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各市县、各有关部门要把组织实施《分工方案》纳入本市县、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按照《分工方案》的要求,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做进一步细化,确保《分工方案》所列重点工作如期完成。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负起责任,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切实提高执行力。
通知强调,在实施《分工方案》的过程中,各市县、各部门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总结经验,适时推广典型。省委宣传部要会同省文改办、省文体厅等部门,加强对各市县、各部门落实《分工方案》的监督检查,并将督查情况每年度汇总上报省委、省政府。
据了解,《分工方案》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决定》确定的文化发展布局与阶段性目标、加快推进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文化事业发展、全方位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全面强化组织保障与政策支撑六方面的任务目标,分解为145项重点工作。
《分工方案》突出政府职能。在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明确以政府为主;在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则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充分发挥文化企业的主体作用。
《分工方案》落实了责任主体。在纵向上,依据省直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进行分工;在横向上,依据各市县党委政府的管辖区域进行分工。分工涉及的各部门和各市县党委政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
对于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分工方案》既有任务书,又有时间表。明确要突出抓好当前和明后两年工作,把2011年和2015年作为考核验收的关键性时间节点。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