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额为5000元 优惠幅度高于日韩
海口网3月24日消息(记者 冯本静)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中,离岛免税政策的基本内容包括: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000元以内(含5000元),税收优惠幅度高于日、韩。
离岛旅客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000元,即单价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免税商品,每人每次累计购买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时各商品品种购买数量不得超出规定范围。此外,旅客在按完税价格全额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条件下,每人每次还可以购买1件单价5000元以上的商品。
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免税购物金额、数量的限制条件主要出于以下考虑:
第一,关于免税购物限额5000元的问题。一方面,从国外离岛免税政策实施经验看,韩国济州每人每次免税购物限额为4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400元),日本冲绳免税购物限额虽然较高,为2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6000元),但只免除税率较低的关税,实际税收优惠程度十分有限。另一方面,从我国实际情况看,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优惠幅度明显高于日、韩两国。因此,综合考虑国内外情况,政策规定离岛免税购物限额暂定为每人每次人民币5000元这一适中水平。
第二,关于购买商品数量限制的问题。离岛免税政策允许旅客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购买免税商品,但牟利性消费不符合政策精神。因此,在参考目前免税商品实际销售情况的基础上,本着便于管理和消费者理解的原则,政策规定了各商品品种的购买数量范围。
第三,关于可购买1件单价5000元以上商品的问题。由于免税店经营商品中单价超过5000元的高档商品较多,为使离岛旅客拥有更多的消费选择空间,政策没有简单地禁止旅客购买这些单价超出5000元限额的商品,而是在综合考虑税收减免幅度可控和操作可行等因素的基础上,允许离岛旅客每人每次在全额缴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情况下,可以购买1件单价5000元以上的商品。由于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普遍低于同一商品的进口综合税率(包括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因此按此规定购买的商品,也比在普通零售商店购买的相同商品享受了一定幅度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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