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第八章 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创新、完善有利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升对外开放水平,释放发展活力。
第一节 扩大开放
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参与国际国内经济技术合作和文化交流,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一、建设多层次开放格局
落实航权开放、离岛退税等政策,实行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出入境政策。积极推进海口与泛珠三角区域经济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际友好城市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海口-东盟对话会”平台作用,扩大与“10+1”东盟各国的经济合作和贸易往来。依托博鳌国际旅游岛论坛,举办更多有影响力的旅游文化交流活动,提升旅游业的对外开放程度和国际化水平。加强海外联谊,充分发挥侨胞在开放中的作用。加强城市形象的对外宣传推介,不断提升海口的知名度、美誉度。
二、加强对外贸易
调整优化出口产品结构,提高支柱产业的外向度和市场竞争力。发挥综合保税区的出口加工、仓储保税功能,大力引进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把保税区建成我市对外经贸合作的重要平台。鼓励和支持光伏、水海产品、食品饮料、机电产品等扩大出口。加大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强化部门联动服务机制,完善大通关体系,提升口岸整体服务水平,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调整和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公用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招商引资力度。到2015年,全市进出口总额累计达到80亿美元,年均增长20%;其中出口达到28亿美元,年均增长19%。全市实际利用外资累计达到40亿美元。
三、拓宽开放领域
打破行业、地区壁垒,简化审批手续,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实行兼并重组,着力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和知名品牌。降低外资进入门槛,拓宽外商投资渠道,积极引进国外有实力的大型旅游企业、知名酒店集团,提升旅游服务水平;积极与国际知名院校、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办学,与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合作,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学办医体制。
第二节 重点领域改革
优化政府治理结构,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功能,创建服务型政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和审批事项,推行网上审批和联合审批,推进行政审批提速。深化“强区扩权”,增强区级发展活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增强区、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旅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在城市规划和人口规划的指导下,制定科学的入户政策。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实现市政设施维护等社会化管理、市场化经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激励约束机制。加快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推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深化文化、教育体制改革。推动殡葬改革。探索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推进财政和投融资体制改革
继续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和非税收入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改革,提高财政支出效益。完善市、区财政分配机制,支持区级财政改善,健全区级财权、事权和责任体系。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渠道、投资方式多样化、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投资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规范政府投资。进一步减少投资审批、核准范围,提高投资效率。健全资金借、用、还衔接制度,强化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三、推动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土地与项目联动机制,实施建设项目用地分类管理和供地指标差别化管理。开展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开展留地安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征地安置新模式试点。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探索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扎实推进土地整治工作,探索现代农业规模化生产新模式。探索旅游项目用地差别化管理新模式,在不改变农用地利用性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试点直接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采取出让、转让、出租、承包、联营、作价出资或入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旅游项目开发。争取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基础设施、民生、旅游等重大项目建设。依法、科学合理开展填海造地。建立完善节约用地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创设“周转指标”机制,盘活存量用地,增加建设用地流量。
四、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分开的原则,全面梳理政府行政职能,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将行政类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归位或转为行政机构;将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转为面向市场的企业;将公益类事业单位按不同属性和特点分类,明确编制、人员、经费和职能,强化公益服务功能。创新公共产品供应机制,将大量技术性、服务性和经办性职能交给中介组织和城市社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促进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
五、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展
坚持政府管理、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原则,完善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机制。深入开展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依法监督、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活动,推动社会组织发展规范化。到2015年,基本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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