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设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海口市政府常务会11月8日原则通过了海口市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实施细则。据此,海口将每年由市财政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和促进当地中小企业的发展。这是记者今天下午从海口市人民政府获悉的。
据介绍,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中小企业,凡符合规定条件的都可以进行申请。海口市工业和招商局将负责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下达项目年度资金计划,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安排、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将由海口市政府确定。扶持的方式为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其中,企业以自有资金投资为主的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企业以金融机构贷款投资为主的项目,可以适当给予贷款贴息方式扶持。
在扶持额度上,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将不超过企业自有资金的投入额度,每个项目的专项资金无偿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额度,将根据项目贷款实际发生额给予一定数额的贴息支持,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贴息贷款数额将控制在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20%。
海口对中小企业的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包括: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扶持中小企业服务环境建设项目;扶持中小企业重点建设项目;扶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扶持中小企业科技型项目贷款定额贴息;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据了解,当前海口市非公经济总量还小,规模不大,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还有很大发展空间。据2004年12月第一次经济普查资料,海口企业有9651家,从业人员27.3万名,企业资产总额3355.5亿元,营业性收入达921亿元。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中小企业约占现有企业总数的98%以上。早在前几年海口市就已经设立了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05年、2006年各安排了200万元,今年安排了490万元,用于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但由于管理制度缺位,致使专项资金截至目前为止仍未使用,发挥效益,从而也制约了当地中小企业的发展。
有关人士介绍,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大笔中小企业扶持资金仍在“睡大觉”的问题可望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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