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遵守《侵权责任法》 防止网络侵权行为
海口网4月27日消息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工作委员会的负责人在会上对《侵权责任法》实施以来的情况和案例做了介绍。法学界的专家对该法的要点做了阐释、解读。与会人士还围绕该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评议会指出,网络媒体首先要提高对《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意义的认识。侵权责任法体现了我国立法政策的价值取向和法律文明的发展程度,其中设立网络侵权专条,正说明互联网在当今社会中的作用日益强大,并且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现实生活,必须建立相应的法律规范。其次,网络媒体要加强对《侵权责任法》的学习,尤其是对第三十六条的把握。最后,网络媒体要结合自身的业务,建立并不断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网络服务提供者”不仅包括技术服务提供者,还包括内容服务提供者。目前很多网站提供的服务具有多样性,既提供技术服务,又提供内容服务。如何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特别是在“知道”的情况下,能够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是今天网站运作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也是网站编辑应具备的法律意识。同时,在网络环境下,如何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促进网络产业正常发展之间取得平衡,网络服务提供者也必须运用好“责任避风港”原则。
评议会充分肯定北京网络媒体协会众多成员单位近期纷纷开设宣传报道《侵权责任法》专栏的做法,这不仅对网络媒体从业人员,还是对社会公众,都是一次普法教育。评议会强调,今后一个时期北京网络媒体应结合工作实际更深入地学习《侵权责任法》,以达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目的,从而构建在法律规范下中国互联网健康发展的整体环境。
来自千龙、新浪、搜狐、网易、凤凰等二十余家网站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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