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举行征兵电视电话会议 部分体检标准将放宽
海口网9月20日消息 9月20日上午,海南省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海南省军区举行。据悉,今冬征兵政策有所改变:高等学校在校生重新被纳入征集范畴,女兵身高调整为160厘米以上,部分征兵体检标准放宽,高校在校生政治审查办法发生变化,推开高中毕业生网上预征工作。
海南省军区副司令员杨永海在会议上介绍,今年国防部征兵办明确规定“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今年还将公布在校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政策。今冬女兵身高标准已由去年的162厘米以上调整为160厘米以上,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10日至11月5日18时,综合素质考评结合体检工作同步进行。部分征兵体检标准有所放宽,主要是对体重、文身瘢痕、耳眼等外科检查项目的标准进行了调整。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的政治审查,应当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自今年起,开展高中毕业生网上预征工作,主要对象和范围为当年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高中往届毕业生也可参加网上预征。
据了解,9月5日至10月31日,为准备工作和宣传报名阶段;11月1日至7日,为体检阶段;11月8日至25日,为政审阶段;11月26日至28日,为体格复查阶段;11月29日至12月9日,为走访定兵和送审阶段;12月10日至月底,为新兵起运阶段。省征兵办统一组织全省应征女青年体检复查的时间拟定于11月19日、20日。
会议由海南省军区参谋长张兵大校主持,海南省军区司令员谭本宏少将,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符跃兰、海南省军区副司令员杨永海少将出席并做重要讲话。全省各市县征兵领导小组及征兵办成员共551人参加会议。
新闻链接:国务院、中央军委2011年冬季征兵命令即将下达,主要政策规定如下:
征集对象和范围。男兵征集对象以高中(含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和海岛、边境地区可放宽到初中毕业,放宽的具体地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决定。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高中应届毕业生、2011年新入高校就读的学生入伍。
高职(专科)和中等职业学校完成专业课程后,参加实习至2012年毕业,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符合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其他部队干部子女的征集,可按此办理。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要适当提高少数民族青年征集的比例。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尽可能多征集一些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征集年龄。男性青年为:2011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含高等学校在校生)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大专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2011年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女青年为:高中应届毕业生2011年年满17至19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年满20岁,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22岁。
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填写2011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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