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鼓励民间投资进入文体领域 加快文体产业发展
海口网10月26日消息(记者谢大强 实习生高婵)记者25日从省文体厅了解到,海南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文化体育领域,加快文体事业产业发展,日前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文化体育领域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推动海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办法》明确,采取采购、招标、以奖代补、行政划拨用地、减免税收等方式,吸引和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文体设施。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农村文化室、篮排球场、民间职业剧团和业余文艺演出队等,资助和支持民办文化实体以公司加农户、专业加工户等形式,从事农村特色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活动。
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黎锦技艺、椰雕、琼剧、黎族歌舞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及其扩张项目的基础建设,支持民营资本介入文化遗产保护扩张项目中的盈利和非盈利性投资活动,形成一批具有海南地方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品牌企业。
以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海南国际创意港、三亚生态软件园、三亚动漫产业园为重点区域,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创意研发设计、产品生产、推广销售等产业链。打造一批具海南风格、能辐射国内外市场的文化创意品牌,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鼓励引导民间资本开发与国际接轨的文化体育娱乐项目。
以海口、三亚、兴隆为重点,开发大型文化旅游演艺项目,走产业化发展之路。结合城市建设和旧城改造,鼓励发展不夜城、娱乐城、运动城、酒吧等设施,丰富夜间娱乐产品。
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深度开发文化体育旅游业。规划建设一批黎族苗族风情、琼崖革命历史文化、地方民间民俗、漂流探险、登山等特色文化体育旅游区,合理利用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黎锦技艺等传统手工技艺类和琼剧等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度开发文化旅游工艺品。
《办法》确立民间资本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在资金扶持、财政税收、土地使用、融资优惠、政府采购、职称评定、命名评比、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国有文体企业一视同仁。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对重点项目设立“绿色通道”。通过设立投资基金、基金会等方式,拓宽文体产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誉良好、实力较强的文化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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