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洪水猛兽”还是“神兵利器”?
深圳或立法禁止“人肉搜索”引发热议
前段时间受深圳市人大法工委委托,深圳市律师协会正在起草的《深圳市个人信息保护条例》一出,引发了深圳市民的极大关注。深圳新闻网有网民发起了《如何看待人肉搜索》的投票,一些论坛更是掀起了围绕是否禁止人肉搜索的讨论波澜。
该禁:信息泄露 饱受滋扰
市民雷先生说,现有的法律并不完善,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能够通过网络等渠道,获取别人的信息。雷先生就因为被人家外泄了资料,知道他家中有一套出租出去的房子,总是有人打电话询问他是否要卖房,让他十分生气和无奈。
除了不希望自己的信息“被公开”外,也有人提议大家不要随意地公布别人的隐私,网友lamont便说:“如果仅凭帖子里那种随意造假的内容和PS的图片就随意公布他人隐私,这个是绝对不行的,也是违反人权价值观的。”大学生Allen也告诉记者,他觉得不要随便人肉别人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更不要主动散播别人信息,一不小心就容易跨过了法律的界限。
不该禁:监督有道 搜索有理
“其实人肉搜索可以加快或者完善很多现实生活中法律所达不到的方面”,市民黄阿姨说,现在好多公共事件曝光后,网民在网络上发挥的强大力量都是不容忽视的,她觉得人肉搜索对反腐和完善社会制度都有推动的作用。
在外企上班的张小姐说,像周老虎、林嘉祥等公共事件背后都有着一些热心的网民提供信息,完全打破了过去的被动接受形式,变为主动出击。张小姐认为人肉搜索合情合理,你不做亏心事,还怕鬼敲门吗?
中立:禁与不禁并非对立
除了明确地表态该禁或者不该禁的态度,也有市民表示不能一概加以禁止或者放纵,必须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并加以法律的完善,才能更好地让公民在不越界的基础上履行好义务,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利。
网友特区青年就说:“事实上人肉搜索容易被滥用,正如一把刀切菜快是好事,但用来杀人就是凶器了。所以对待人肉搜索最重要的是要规范它的使用范围、程度和责任义务。”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说,在舆论监督的范围内,人肉搜索是合情合理的,这对于预防和揭露贪污腐化都有着积极的作用。像公务员、政协、人大等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的信息都应该更加透明化,但普通公民的隐私内容则应该和公职人员区别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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