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积金缴存比例将达12% 绩效工资纳入基数
海口网12月19日消息(记者光明 通讯员王镱琏)海口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负责人冯德民介绍,今年1至11月,该局贷款发放26660.9万元,同比增长421.1%,明年全市计划实现缴存人数达到11.7万人,贷款发放6亿元,确保阳光津贴、绩效工资等统一纳入缴存基数范围。
冯德民介绍,今年1至11月,该局归集住房公积金70109.99万元,同比增长77.7%;提取14652.98元,同比增长58.27%;贷款发放26660.9万元,同比增长421.1%;缴存余额215733.66万元,同比增加了61079.7万元,增长39.5%。截至今年11月,该局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06759.94万元,累计提取91026.28万元,累计贷款总额52384.6万元。1至11月,该局发放职工个人贷款26660.9万元(其中保障性住房813套贷款18041.3万元),保障性住房贷款已成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增长的重要因素,以及中低收入家庭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的主要资金来源。
据了解,我市进一步放宽使用范围,通过可用来支付保障性住房房租和物业费以及重大疾病、事故医疗费、子女中专学费等用途,进一步向低收入家庭倾斜。有效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缓解低收入职工家庭的经济困难,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该局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公积金“扩面增存”专项行动,今年前11月,累计开户单位1936个,职工总人数133146人;实缴人数108190人。从2012年开始,将阳光津贴、绩效工资纳入缴存基数,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提高到12%,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力,提高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的能力。
冯德民表示,明年我市将继续巩固归集扩面成果,加大对未来开户等单位和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工等“三类人员”的催缴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公积金覆盖面。全市计划实现缴存人数达到11.7万人,全年归集额6.8亿元,累计归集总额37.5亿元。加大保障性住房提取和贷款工作力度,降低门槛、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切实为中低收入家庭购房提供资金保障,全市计划实现贷款发放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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