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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反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2-08-10 19:01

  

  答: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为保护未成年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健康,《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对用人单位规定了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和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未成年工从事的工种,并规定用人单位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二)工作满一年;(三)年满18周岁,跟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用人单位如违反如上规定,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一是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未成年工保护规定,对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是行政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劳动的,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下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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