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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2-08-10 19:02
答:用人单位在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时应如实申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否则用人单位将受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来源: ] [作者:] [编辑:郭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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