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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类型的单位应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2-08-13 14:45
答:根据《集体合同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统称为用人单位)可与本单位职工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适用于我市各种类型的企业。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来源: ] [作者:] [编辑:郭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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