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被扣”,侵犯农民工权益何时休?
海口网8月10日消息 152名农民工在7月21日北京暴雨夜救出上百名被困游客,为此每人获数千元奖励。近日部分参加救援的农民工称,钱发下来以后又被工地收回,发放的新毛巾被也被没收。另有部分农民工称,发放的2000元钱还在手里,但工地却从工资中扣除2000元。对此工地表示,此举是为了防止农民工离职。(8月9日《京华时报》)
152名农民工因其救人壮举,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央视名嘴崔永元自掏腰包请他们吃饭;歌星韩红到现场倾情献唱并赠送礼物;慈善家李春平和筑德基金先后提供了30.4万元和15万元的赠款,表彰他们见义勇为的行为。可以说,这些做法对于弘扬传统美德、激发社会“正能量”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一片叫好声中,用工单位的做法无疑显得格格不入。先是从农民工手中强行收回捐款和物品,之后在有人表示不满时立即将其辞退。这一逆势而行、逆潮流而动的行为,不能不让人感到遗憾和愤慨!这种做法显然伤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已经拿到了捐款,赠与合同已经生效。无论是将捐款收回,还是从工资中扣除,工地均涉嫌违反合同法。透视此次“捐款被扣”事件,也让我们对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产生了深深的担忧。
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但是在一些地方,侵犯农民工权益的事件仍然时有发生,其中最常见的就是他们的合法所得被扣留。“捐款被扣”只是农民工权益受到侵犯的冰山一角。
尽管用工单位声称扣留捐款是为了防止农民工离职,但是明眼人不难看出,这其实是一种无赖的做法。个中道理浅显易懂:留人在于留心,用扣款、扣物的方式留人,即便暂时达到了目的,却难免伤了人心。用工单位的这种苛刻行为,表明其根本未把农民工权益放在心上,更没有一丝一毫为农民工谋福祉的想法。
随着国家对“三农问题”越来越重视,对农民工应当予以社会关怀的话题越来越多,但是如果农民工的社会地位、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要想从根本上改变农民工的困境无异于痴人说梦。近来不少人大力呼吁取消“农民工”称谓,有的还为此提出了不少建议,实质上大都是“换汤不换药”。“捐款被扣”一事提醒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给予农民工足够的尊重和实惠,远比做改称谓的“虚功”要好得多。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