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谋建旅游风险保障体系 调研报告将成两会提案
12月19日上午,由海南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组成的海南旅游风险保体系调研组来到海南旅游风险保障体系管理中心,就加快海南旅游强制综合保险制度进行立法调研。
在当天的调研会上,调研组成员主要针对海南省旅游业的发展现状;海南旅游安全的现状;海南旅游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国际及其他地区、省市重视及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及加强海南旅游安全管理的措施及建设,特别是建立健全海南旅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措施及建议等相关的五大方面进行了调研,并决定把调研情况形成建议提案,提交给明年的“两会”。
海南旅游规模与安全事故同步增长
随着海南旅游业规模的快速增长,及异常气候、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再加上旅游者出游方式的多元化、个性化等综合因素等影响,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吃、住、行、游、购、娱等环节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公共卫生事件、治安事件及社会安全事件等均呈现上升势头。截止2012年7月,海南省餐饮服务环节共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2起,散发性食物中毒事故7起,涉及中毒人数累计173人。另外,2010年海南全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499起,上升12.5%;造成死亡471人;直接经济损失552.64万元。
目前事故处理基本是“政府买单”
据调查,目前旅游市场的保险投保率还不足20%,大多数游客是出于出去旅游无保险的状态。加之,海南省旅游企业中投保参差不齐,一些中小型旅行社及旅游酒店及景点存侥幸心理,不投或少投,致使许多企业在事故发生后,无力赔付受害旅客的损失,以致旅游安全产生的矛盾,转嫁给当地政府,为政府带来沉重的负担,也给社会带来严重的不稳定因素。由此形成了“经营者挣钱,政府买单”的怪象。
如处理三亚国光豪生发生的游客食物中毒事件,还是政府全力协调,企业全额赔付,而作为分摊和化解旅游风险的旅游保险却未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一方面增加政府协调负担;另一方面,大大增加了旅游企业的财务负担,给企业后续运行与发展造成严重困难。
立法建立旅游综合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而目前,市场上的产品及经营模式已经远远无法满足当前旅游发展形势的需要,通过立法建立一套完整的旅游综合保险制度,已势在必行。
国内外经验表明,立法定规是解决好旅游安全及市场监管问题的治本之策。因此,在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初期,通过立法建立一套完善的旅游综合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保险在旅游安全保障方面的重要辅助功能,是海南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旅游安全保险系统的必要部分,成为海南旅游安全保障体系的当务之急。
海南旅游风险保障体系建设正在推进
近两年,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会同海南旅游协会及海南星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对海南旅游安全保障工作做了大量的市场调研,已形成海南旅游风险保障体系项目的方案,并于2012年5月1日正式启动。
旅游风险保障体系作为海南国际旅游岛的重大项目,受到海南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旅游风险保障体系电子平台已测试成功并试运行。该保障体系整合了“海南省旅游信息服务平台”、24小时为游客提供多国语言的旅游资讯、旅游投诉、旅游救援、旅游安全警示等多方服务,实现对海南省各旅行社、旅游景点、旅游大巴的实时监控和管理。旅游强制综合保险的立法,将为平台的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及法律依据,从而能够在游客及旅游经营保险意识、风险防范意识普遍不强的前提下,通过平台让每一位入岛游客都能享受到高保额、高保障、低费率、优服务的旅游保险,确保每一位入岛旅游者在享受阳光沙滩美景的同时,享受到一个更平安和谐的环境。一旦出现安全事故,也可通过旅游风险保障体系,得到圆满地处理和解决,使出现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家庭得到补偿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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