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五年通过地方性法规131项 废止6件
海口网1月29日消息(记者谢舒实习生朱惠心)据介绍,五年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共审议通过和批准地方性法规及法规性决议决定131件,其中新制定90件、修订35件、废止6件,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
五年来,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以构建国际旅游岛法规架构为目标,坚持“突出重点、急需先立、提高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探索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新途径,积极运用地方立法权和特区立法权。这五年是建省以来立法项目数量最多、涉及范围最广、部门类型最全、质量效果较好的。共审议通过和批准地方性法规及法规性决议决定131件,其中新制定90件、修订35件、废止6件。
海南建设国际旅游岛,是海南发展的一次重大历史机遇。人大常委会及时编制专项立法计划,作出关于全面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决议。自主起草并审议通过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条例,对“六大战略定位”作出法律规定。
以立法保障民生民利。省人大根据省委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先行试验区的重大决策,加快社会领域立法,修订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条例,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待遇标准,解决了涉及数十万人的社保遗留问题。
制定了集体合同、劳动保障监察、就业促进等法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法律援助、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规。修订公民无偿献血条例、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等等,推动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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