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全面推进
2010年是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开局之年。该省狠抓旅游市场整治、政策落地、体制机制创新、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等工作,国际旅游岛的品牌和形象不断提升。
建设国际旅游岛,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海南的新使命。2009年12月31日,国务院出台《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今年初,该省制定《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确定2010年为国际旅游岛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年。针对“黑社”“黑车”“黑店”“黑导”等突出问题,海南重拳出击,动真格、下猛药、用硬招,全年查处违规旅行社115家次、导游149人次、违规景区(点)6家、非法运营旅游车299辆,关闭虚高价格、短斤少两甚至敲诈勒索的海鲜大排档17家、购物点6个、水果店14家,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游客满意度大幅度提升。
积极推动国家赋予海南优惠政策的落地,是国际旅游岛建设起步之年的重点工作。8月12日,公安部正式批准海南实施国际旅游岛免签证新政策,在已有21国免签证的基础上,增加芬兰、丹麦、挪威、乌克兰、哈萨克斯坦5国为入境免签证国家;对俄罗斯、韩国、德国3国旅游团组团人数放宽至2人以上(含2人),入境停留时间延长至21天。11月《海南省游艇管理试行办法》出台,在游艇登记、驾驶、入境查验、活动水域等15项游艇管理政策上实现突破,有效解决游艇“进不来”“不能动”、出入“不方便”三大难题。12月下旬,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发布在海南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试点的公告,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境外旅客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的随身携运出境的退税物品,包括服装、化妆品、电器、家具等21大类324种,实施离境退税政策。退税起退点暂定为800元人民币,退税率统一为11%,税种为增值税。这些优惠政策的落地,有力带动海南旅游业发展。
在旅游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上,海南成立旅游规划委员会,将全省重点旅游景区和旅游度假区、重大旅游建设项目、重要旅游资源开发的规划审核权收归省里,以强化旅游规划工作。推动旅游法规体系建设,出台《海南省旅行社管理规定》《海南省旅游景区景点管理规定》《海南省导游人员管理规定》《海南省旅游价格管理规定》等四部旅游法规。改革旅行社、导游等管理机制,将旅行社日常管理权限下放到市县旅游管理部门,推进导游归属管理、薪酬及社会保障改革,明确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建设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立项、经其审查合格后才能对外经营。为规范假日旅游市场秩序,“五一”“十一”等小长假期间对所有宾馆酒店价格实施临时干预,2010年春节期间暴露出的“天价客房”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海南省还全力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不断创新和丰富旅游产品。海棠湾、清水湾、神州半岛、石梅湾等精品景区及航天主题公园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油轮、游艇、房车、中医养生等旅游新业态新产品蓄势待发。全年改造新建680座旅游厕所,海口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三亚、琼海、万宁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正在加紧建设,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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