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引热议
8月22日教育部就《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立刻引发了社会热议。
规定要求,各地要严格实行阳光入学,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向社会公开每所小学和初中的招生计划、范围、程序、时间和结果,积极推行统一的网上报名招生。
降低教材难度,放慢教学速度,增加动手实践课,减少作业量。严禁以各种名目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一年级新生入学后,严格按照课程标准从“零起点”开展教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不得加快教学进度。小学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可布置一些适合小学生特点的体验式作业。
一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一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严禁超出课程标准。全面取消百分制,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采取“优秀、良好、合格、待合格”等分级评价,多用鼓励性评语,激励学生成长。
教辅材料购买遵循“一科一辅”和家长自愿原则。学校和教师不准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学校和教师不得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公办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举办“占坑班”及校外文化课补习。
每天锻炼1小时。按照国家课程方案上好体育课。安排好课间操、眼保健操或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加重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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