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中小学“减负八条”今起实施 解决课业负担过重
“减负八条”公布后,石景山区六一小学开展了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以青年教师研究课的形式观测教师课堂效率和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通讯员李强摄
新学期开始,北京市教委下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从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严格控制作业量、严格禁止违规补课等八个方面作出具体要求。今起,北京市公布的“减负八条”将正式实施。昨天,东城、西城等各区县教委公布了“减负”实施细则,为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问题。
【东城】 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
目前,东城区教委已出台了减负的指导意见,就课时、作业、考试及竞赛作出规定。
不得挤占体音美课时
东城要求学校不得随意增加考试科目课时,进而挤占体育、音乐、美术等非考试科目的课时,同时严禁挪用、减少班校会、团队活动时间用于文化课教学。
课程进度方面,对于一些区县学校出现的老师随意提高难度,致使学生被迫参与辅导班等情况,东城区规定,学校教师应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应科学把握教学进度,不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
严禁引导学生校外补习
作业方面,要求不向学生布置机械性、简单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代为批改作业。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课外作业。学校要对教师备课内容与所布置作业同时检查或抽查。
意见中重申,中小学校教职工不得为民办学校举办的课程补习班进行招生宣传,包括禁止在学校内张贴、发放有关招生广告、宣传资料等,严禁引导本校学生参加校外文化课补习班。
竞赛成绩不作入学依据
竞赛方面,禁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不得统一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报名参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竞赛,禁止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各中小学不得为学科类竞赛活动提供场地。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