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磊死刑现场 昔日"黑老大"背负十宗罪(组图)
劣迹斑斑
法院的判决书显示,自1998年以来,聂磊以狱友、邻居、亲属等关系,吸纳、招募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劳改劳教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进入开办的经济实体,逐步形成以其为组织、领导者的上百人黑社会性质组织“聂磊公司”。成立了多家房地产公司,在中山路、南京路等地开办了红星游乐城、震泰游戏厅、福满多娱乐城等娱乐场所,聚敛了大量财富。
2000年起,“聂磊公司”渐渐向赌博、色情等行业渗透,扩张势力范围,组织内部层级更为清晰、分工更为明确,后又开设“新艺城夜总会”,组织妇女大肆进行卖淫活动,开设地下赌场。
判决书显示,10余年来,聂磊团伙参与数宗涉及命案的重大治安案件,劣迹斑斑。
1999年7月16日,聂磊当时在中山路开办红星游乐城,将游戏室发广告的三人打伤,随后三人被送往医院救治,后其中一人抢救无效死亡。
2000年4月10日,聂磊在延吉路波尔卡迪厅娱乐时与误闯进其包间的王某等人发生肢体冲突致王重伤。事后,聂磊等人以赔偿25万元为条件,要求他不向公安机关报案。
2000年10月12日,聂磊指使手下将青岛辉煌人间娱乐有限公司经理李某的双腿打断。2006年12月5日,聂磊指使手下殴打33路公交车队车队长。
因怀疑妻子周某与一名叫朱某的男子有不正当关系,聂磊指使几个手下,于2009年4月7日将朱某带到昌乐路一家茶楼,将其面部打伤。后来聂磊感觉到,朱某并未因此有所收敛。当年4月13日,朱某刚走出小区便被劫持至面包车上,对方把事先准备好的硫酸倒在身上……
10多年来,被告人聂磊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40余起,致2人死亡、1人重伤、13人轻伤、8人轻微伤,非法买卖枪支1支,非法持有枪支13支。
案发回顾
从2000到2010年6月,聂磊迎来了其人生最“辉煌”的十年,其成立的全濠实业有限公司在青岛开发、购置了多处房产、土地。“后期,其一度控制了青岛市部分区域和行业”。一位了解内情的人士告诉记者。
聂磊的落马颇有戏剧性。同在香港中路、位于“新艺城夜总会”斜对面的青岛颐中皇冠假日酒店,是青岛市知名的涉外五星级酒店,青岛市政府的很多接待活动均在此进行。
检察院起诉书称,3月27日零时许,一名高姓女子组织“新艺城夜总会”四名女青年到颐中酒店卖淫,与该酒店内“雾之花夜总会”保安因故发生争执并厮打。后“新艺城夜总会”总经理助理蔡某将此事告知李姓骨干,李指示蔡将此事汇报给聂磊或任姓骨干,蔡某联系不上聂磊,于是找到了任某。之后,任某纠集数十人,携带砍刀、棍棒等至颐中酒店大厅内,先对前来消费的客人进行殴打,又至三楼夜总会,持砍刀、棍棒等对夜总会工作人员进行殴打,并砸毁物品。
行凶当天,恰逢国际某运动赛事在青岛举行,前来参加比赛的国内外运动员,均被安排入住颐中皇冠假日酒店。这一影响恶劣的恶案引起了高层的注意,当天参与打砸的一些马仔相继落马,聂磊也进入了侦查人员的视线内。
2010年6月23日,公安部向全国通缉聂磊。两个月后,聂磊落网。同年9月7日,青岛市公安局宣布,青岛警方一举摧毁了以聂磊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首犯聂磊及130余名成员已归案。
聂磊归案后,包括青岛公安局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在内的30余名公职人员相继落网。
其中一个细节耐人寻味。公安民警在抓捕聂磊犯罪团伙时,青岛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王晓青为了保护不法分子,竟然开着一辆载着不法分子逃亡的车,接连撞毁多辆警车,试图逃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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