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老大背后的保护伞:两公安局长成左膀右臂
200余名黑恶组织成员被抓,多名警方要员落马
青岛黑老大 公安局长当“保镖”
青岛,这颗美丽的“黄海明珠”,这座独具魅力的海滨城市,一直是人们向往的地方。
然而,就在这个温柔海风轻抚的半岛上,也掩藏着种种罪恶。
在一家住着国际大赛运动员的假日酒店,冲进一伙手持砍刀、棍棒的黑恶组织人员,见人就砍,见东西就砸。一番大发淫威之后,不法分子扬长而去……
在一次公安干警抓捕犯罪团伙过程中,一辆载着不法分子逃亡的车,左冲右突,接连撞毁多辆警车。而驾驶该车的,竟是一名在职的公安局特警大队的副大队长……
上述“镜头”,只是青岛黑恶势力猖狂、警匪勾结严重的两个片段。朗朗乾坤,自然容不得黑社会暗流汹涌,更不允许如此明目张胆的警匪勾结!
青岛必然有一番疾风暴雨般的整饬,它给警界带来的“地震”亦在所难免。
本刊记者实地调查 涉黑案成敏感话题
本刊记者 肖莹
10月初的青岛,前一天艳阳高照,人们还穿着短袖;次日一场秋雨,海风吹来,气温骤降。与之相反的,是当地新闻的热度——“青岛警界地震”冲击波,正一浪高过一浪。先是有媒体爆料:青岛市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冯某、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于某被纪检人员带走;市南区刑警大队长某某、崂山区政法委书记某某被抓;青岛市前公安局领导某某被“双规”。紧接着,坊间传闻四起,说这些人出事都与去年一度轰动青岛的“黑老大”聂磊案有关……
环球人物杂志记者一踏进青岛,就能体会到这种异样的“新闻热度”。出租车司机听到记者的来意,就从10年前自杀的青岛市公安局长万国忠的故事讲起,又讲到5年前落马的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再说到眼前的聂磊案。最后还给出一个总结:“青岛从来就不是一个平静的地方。”
在记者所住宾馆附近的小饭馆里,老板的介绍也颇耐人寻味。“不少外地人都说,‘来青岛,公共厕所不好找,洗浴中心遍地是’。现在情况变了,洗浴中心不少,但开张的不多。”记者问:“为什么呀?”老板笑道:“打黑啊,全国不都在整顿黄赌毒嘛。”继而又补上一句:“黑老大聂磊去年被抓了,最近又牵出几个公安局长,这事儿,还没完呢。”
事实上,社会如此关注这次“青岛窝案”的原因,也许就在这“事情还没完”上。
去年9月7日,青岛市公安局对外发布消息,称按照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的部署,青岛警方一举摧毁了以聂磊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首犯聂磊及130余名成员已归案。
但该案却至今没有开审,亦属不正常,也引来外界的多方猜测。记者经过调查发现,该案迟迟不能开审的原因,主要是其牵涉面太广,尤其是在公检法系统,几乎不同层次的人员都涉及了。
2011年4月,青岛市检察院第一次将聂磊案首批27名被告人起诉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但紧接着,原定于5月和8月的两次开庭又突然被延期。当时就有媒体证实,“聂磊案延期开庭的原因与青岛公检法系统的多名官员涉案有关”。
其间,青岛市公安局某刑警大队长及其在银行工作的妻子一同“失踪”,后有人证实被抓。知情人士称,该刑警大队长是聂磊案首名涉案的警界人士。今年8月,青岛市市南区一派出所所长在接受审查前自杀,也被怀疑与聂磊案有关。
记者曾就此事进行过调查,有关部门的正面回应都是“还不清楚,无可奉告”。后来,记者通过朋友联系上两位青岛公安系统的工作人员,一位刚刚退休的老同志一听说记者的来意,立刻客气地表示,自己和“那几个人”并不熟悉,也不想多谈;一位在职的干警则态度坚决:“案子现在正在侦查过程中,我们有纪律,不能对外透露,哥们儿也不行,你就别为难我了……”
媒体认为官方发布的上述信息较为简单,各路记者纷纷涌往青岛,希望了解更多内情,弄清各种疑问:聂磊黑社会性质团伙如何能在青岛横行10年?已经浮出水面的案情会否只是冰山一角?该案究竟牵动青岛警方和政界多少神经?
他被称为青岛的“地下组织部长” 聂磊的猖狂十年
本刊记者 肖莹
“被告人聂磊(化名张泷、王鑫),男,1967年7月17日生,汉族,身份证号码:370202196707170017,初中文化程度,无业……”这是2011年4月15日,由青岛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编号“青岛刑诉[2011]50号”起诉书的开篇内容。此人就是在青岛横行10余年的“黑老大”,也是此次“青岛警界地震”的震源所在。
缺管教性格偏激
在网上,聂磊和他的经历已经成了“传奇”。天涯论坛有一个连载热帖《黑血沸腾(青岛聂磊黑社会纪实)》,详细讲述了聂磊从出生到成为黑社会老大的经历,故事极具戏剧性和现场感。虽然内容并不足为信,但后面的几千条跟帖足以证明人们对这位“黑老大”的好奇。
而在青岛,聂磊的故事就真实了很多。提起他,几乎每个人都能说上两句,有的看起来还十分了解:“聂磊啊……”在很多人的口中,聂磊并不是一个穷凶极恶之徒。“讲义气”,是市民们在提及他时用得最多的一个词。
10月26日,环球人物杂志记者根据起诉书上的地址,找到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号的滨海花园,这是聂磊被捕前的住址。滨海花园紧邻青岛标志性建筑五四广场,与市政府仅隔一条马路,是2001年建成的海景房,主建筑是海景楼、海丽楼等4栋30层塔楼。聂磊的家,就在海景楼里。据记者了解,虽然和几百米外每平方米售价近6万元的“青岛最贵楼盘”——万里海景相比,滨海花园略显低调与陈旧,但在当年已称得上是全青岛最高档的楼盘。
记者向小区内的人打听聂磊的情况,多数人犹豫后说:“我也不太清楚。”一位曾和聂磊做过邻居的年轻人告诉记者:“聂磊戴着副眼镜,斯斯文文的,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像黑社会老大。”
记者在青岛没有采访到聂磊小时候的情况,但据《黑血沸腾(青岛聂磊黑社会纪实)》叙述,聂磊的父母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探矿专业,后来被分配到新疆某地质勘查队工作,在那里生下独子聂磊。由于父母工作繁忙,聂磊从幼儿园时期就寄宿在外,缺乏家人管教的他在那时就养成了独立偏激的性格。初中毕业后,聂磊来到母亲的老家青岛,开始了他的黑道生涯。
聂磊的妻子叫周新萍,他们育有一双儿女,女大男小。两个孩子如今应该有十几岁了,都曾在崂山区的一个私立幼儿园就读。那里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聂磊身高一米八左右,高高大大的,很疼爱孩子。虽然幼儿园有校车,但他仍喜欢亲自接送他们。”
“聂磊公司”发家史
聂磊从10多岁开始就有犯罪记录。1983年9月,他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两年后改判拘役6个月;可刚恢复自由身不到一年,1986年7月,他又因斗殴被劳动教养3年;1992年8月,他再次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就这样,才25岁,聂磊就已经三陷囹圄。这段让他羞于提起的经历,却成了他后来行走江湖的基础。一群坐牢时结识的“狱友”,为日后“聂氏江湖”的形成冲锋陷阵,成为整个组织的骨干。
起诉书显示,1995年以后,聂磊以“狱友”、邻居、亲属为主力,成立了青岛群力置业有限公司、祥龙置业有限公司、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开发房地产,在青岛市最繁华的中山路、南京路等地开办了红星游乐城、震泰游戏厅、福满多娱乐城等娱乐场所,聚敛了大量财富。这15年间,聂磊带领其手下扩张地盘、建立权威,并用严格的纪律约束组织成员,对外以“聂磊公司”统称。
从2000年开始,“聂磊公司”渐渐向赌博、色情等行业渗透。当年6月,聂磊与陈某共同在青岛市丽晶大酒店二楼以“百家乐”方式开设赌场。后在聂磊的组织、指使下,他的几名手下在银都花园24号别墅、上杭路8号甲原芭堤雅洗浴中心、齐海大酒店、南京路小绍兴酒店地下室等处开设赌场,形成了以聂磊为首、属下介绍他人到赌场赌博并从中提成的经营模式。至2007年初,共非法获利人民币约5000万元。资产日渐庞大的同时,公司势力也逐步扩张,甚至在东南亚开起了赌场。
后来,聂磊又成立了全濠实业有限公司,趁着房市大涨,继续通过购置多处房产和土地攫取财富;他开办新艺城夜总会,组织妇女大肆进行卖淫活动;他成立暴力犯罪团伙,为组织活动提供暴力保护,称霸一方……出事之前,聂磊的名号几乎成了青岛娱乐场所的“通行证”,办事时只要提“我是聂磊的人”,对方都要忌惮三分。
在自己获利的同时,聂磊更知道通过仗义疏财笼络人心、巩固势力。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聂磊公司”的组织十分严密,层级清晰、分工明确。“他对手下人十分大方,对于那些相对能干、积极的手下,最起码都给一套房、一辆好车,或者分给赌场股份。跟着他干工程的,前些年一个月就能拿三四万块钱。”还有这样一个案例:“一次,聂磊的公司曾招聘了一名可靠的会计。人到位后,聂磊立马叮嘱手下为其配一辆奥迪A6轿车,他觉得自己人理应有这个。”
屡犯案却不留案底
公司全面扩张的10年,对聂磊来说可谓黄金岁月。10年间,他虽与数宗重大治安案件甚至命案相关,但在公安局的卷宗里却全无案底。
2000年4月10日凌晨,聂磊在青岛市延吉路波尔卡迪厅娱乐时,王某等人误闯入他的包间。手下认为这种行为是对聂磊的不敬,便持枪冲进王某所在的包间“讲理”,双方争执不下,聂磊的手下朝王某开枪,击中其颈部、胸部,导致重伤。事后,为了使自己的手下逃避法律追究,聂磊命两个弟兄跟王某谈判,以赔偿25万元为条件,要求他不向公安机关报案。
2000年10月12日凌晨3时,聂磊因为怀疑青岛辉煌人间娱乐有限公司经理李某打伤了自己的一名手下,指使几名弟兄驾车跟踪其至台东六路乾坤火锅城。他们闯入李某吃饭的包间,两个人持枪威吓,另几个人用布袋套住李某的头,将其强行挟持到宁夏路东段的一处山坡进行围殴,打断了他的双腿。
因怀疑妻子周新萍与一名叫朱某的男子有不正当关系,聂磊指使几个手下“教训”他一下。2009年4月7日,朱某在胁迫下来到青岛市昌乐路的一家茶楼,被对方用鞋打伤面部。后来聂磊感觉到,朱某并没有因为这次的“教训”有所收敛,仍与周新萍保持联系,便又部署了接下来的几次行动。4月13日,朱某刚走出自己居住的小区,就被负责盯梢的聂磊手下发现。他们将朱某劫持至一辆面包车上,把事先准备好的硫酸倒在他的会阴部,之后扔下车;5月8日,他们再次将朱某劫持上车并殴打,甚至用打火机、雪茄烟将其面部、会阴部烧伤,然后将他弃于崂山区滨海大道旁的一处工地……
类似的案例,起诉书上共列举了数十件。但几乎每一次,聂磊和他的手下都能全身而退。原因在于:一方面他们用数量可观的赔偿金让被害人不报警;另一方面,部分警方人员也在为他“法外留情”。有媒体报道称,“聂磊打入公安系统内部的制胜法宝是人事安排,即利用关系提拔公安系统的人,收买他们成为自己的铁杆。”
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律师也透露:“在青岛,聂磊和公安系统的渊源很深,可算得上是‘地下组织部长’,甚至公检法系统内的很多人,都要找聂磊调动工作。所以这些年,聂磊团伙在青岛犯的事儿不少,但都没有怎么样。”坊间有传闻称,一次,聂磊的一个手下结婚,婚宴开席30余桌,宾客中“一半是黑道中人,一半是公安系统的人”。
老汉胡士存(化名)的遭遇,更是将这个“地下组织部长”的能量凸显无疑。12年前,胡士存年仅19岁的儿子胡林(化名)在红星夜总会和朋友聚会。结账时,胡林随钱带出了几张一家新开张夜总会的优惠券,恰好被红星夜总会的一个主管看到。该主管怀疑胡林到自己地盘拉客,径直走上前朝胡林脸上就是一拳,然后将他带到办公室里,与另外几人一起用木棍、铁棍等对胡林身体的多个部位进行殴打。几个小时后,胡士存接到电话称,儿子已经死亡。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红星夜总会就是聂磊的一个赌场,也是因为聂磊疏通了公安的关系,凶手才一直没有被抓到。还有一种说法是,打死胡林的就是聂磊本人。”但凶手究竟是谁,胡士存至今都没有得到确切的答案。他不止一次到公安局询问情况,公安局起初一直告诉他,凶手还没有抓到,直到2004年前后才答复说,人抓到了,但证据不足,先关着。胡士存反复追问,甚至上访,可直到2010年,得到的答复却仍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他不明白:“抓了人就该侦查、起诉、判决,证据不足就应该放人再查,哪有先关着迟迟不处理的?”作为普通老百姓的胡士存,可能永远无法理解这背后的“水”有多深。
意想不到的溃败
聂磊命运的拐点,发生在位于青岛主干道香港中路上的青岛颐中皇冠假日酒店(以下简称“颐中皇冠”)。这是青岛市知名的涉外五星级酒店,市政府的很多接待活动均在此进行。
2010年3月27日至28日,国际泳联举办的“李宁杯国际跳水系列赛”在青岛举行,前来参加比赛的国内外运动员都被安排入住颐中皇冠。比赛前一晚,青岛市高层在颐中皇冠宴请运动员及来宾,但几乎与此同时,酒店三层的雾之花夜总会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暴力事件。
29日,青岛当地的《半岛都市报》以《20名持刀男夜闯夜总会》为题,对该事件进行了大篇幅详细报道:“3月27日凌晨1时许,在香港中路颐中皇冠假日酒店三楼的夜总会内,服务经理孙先生正在门口巡视时,突然冲进来20多名拿着砍刀、棍棒的男子,得知他是负责人后,接着就是一阵猛砍。孙先生身中8刀后昏迷不醒,其中右手食指和中指直接被砍断。在401医院,经过8个小时的手术,孙先生才逐渐苏醒过来,对于被砍伤的原因,他表示并不清楚。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报道还援引了孙先生妻子的话称:“他是凌晨3点被送进手术室的,今天上午11点才出来。经医院仔细检查后发现,丈夫右手挨了一刀,食指和中指被砍断了,而胸口、肩膀和背部各挨了一刀,左大腿和脑部各挨2刀,伤势很严重。”
这篇报道并未透露该事件的主使者,但记者却从后来的聂磊案的起诉书中,获知了此事件的幕后实情。起诉书称:3月27日零时许,一名高姓女子组织新艺城夜总会4名女青年到颐中皇冠卖淫,与该酒店内雾之花夜总会的保安因故发生争执并厮打。后新艺城夜总会总经理助理蔡某将此事告知聂磊手下的骨干李某,李某指示蔡将此事汇报给聂磊或任姓骨干。蔡因未联系上聂磊,就到新艺城夜总会012房间找到任某。任纠集数十人,携带砍刀、棍棒等至颐中皇冠大厅内,先对前来消费的3位客人进行殴打,将3人打伤后,又到三楼夜总会,持砍刀、棍棒等对夜总会工作人员孙某等人进行殴打,并将摆放在夜总会门前的裂纹玻璃、迎宾台等物品砸毁,造成财物损失价值人民币3.8万元。经法医鉴定,孙某之损伤属轻伤,其余二人属轻微伤。案发后,任某将此事汇报给聂磊,聂磊出资给任某等人,供其逃跑、藏匿,逃避公安机关侦查。
比起以前犯过的案子,此事在聂磊看来,充其量只是一个“小插曲”。他相信,自己和弟兄们仍能如以往一样,全身而退。但他估计错了,事件正好发生在国际赛事举办期间,让作为主办方的青岛备感尴尬。警方随即下定决心,以此案为突破口,端掉这个在青岛横行10多年的组织。
2010年6月23日,公安部发出B级通缉令,向全国通缉聂磊,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的有功单位或个人,给予人民币5万元的奖励。9月7日,青岛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按照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的部署,青岛警方一举摧毁了以聂磊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首犯聂磊及130余名成员已归案。
2011年4月,青岛官方发布消息称,市检方已将聂磊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起诉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批起诉被告人27名,罪名涉及10多项。5月推迟开庭后,7月又补充起诉了5名被告。
青岛媒体报道,8月准备开庭时,除起诉书所列的32人外,另100余名涉案人员将被分为6组,分别起诉至青岛市市南区、城阳区等各区基层法院。这一举措被外界质疑为“由整化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位知情人士解释说,青岛市中院之前根本没有办理过这类涉案人数如此之多的案件,经验不足,不但很难找到能同时审理这么多人的大法庭,停车、吃饭甚至押运嫌疑人和案卷都成问题。“为办好案件,聂磊案的办案人员曾专门赶赴重庆进行了学习。”但此次庭审再次“因故推迟”。
2011年10月24日,记者来到与颐中皇冠隔街对望的新艺城夜总会。一个青岛人指着正门北侧楼外的一道铁质楼梯告诉记者:“以前,客人们走正门,小姐们则是从这道楼梯进入夜总会。别看这里外表不太起眼,里面的装修可是相当豪华。”但随着聂磊及其手下被关入看守所,昔日被称为“青岛最好夜总会”的新艺城如今已经大门紧锁,不见当年的豪华与辉煌。“不过,别的夜总会,一旦老板出事或者关闭,那些供货商早就上门哄抢店里的物品了,而这里却至今无人敢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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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切忌“近墨者黑”
两公安分局长成“左膀右臂” 黑老大背后的保护伞
本刊记者 肖莹
本刊特约记者 吴明军
于国铭,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
冯越欣,青岛市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
陈鹏,青岛市公安局团委书记;
王晓青,青岛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葛强,青岛市市北区治安大队大队长;
辛克水,青岛市市南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
这是近日各媒体经过一番调查之后,总结出的“涉聂磊案而落马”的青岛警方重要人员名单。
一位青岛方面的知情人士告诉环球人物杂志记者:“青岛就是个香饽饽,更是一个大蛋糕,谁都希望在这里分到一杯羹,以致一些公职人员贪赃枉法,甚至执法人员干出与不法分子同流合污的勾当。”
1984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决定进一步开放大连、秦皇岛、青岛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此后27年,青岛市不但经济总量稳居全国前列,更凭借其独特的地理环境,成为“中国最佳休闲城市”及“最佳海滨休闲城市”。
与经济发展同步壮大的,还有如聂磊这样靠娱乐业、黄赌毒等发家的黑恶团伙。他们为最大限度攫取及保护自身的利益,有意识地将自己的“联盟”扩展到执法系统中。
聂磊的这种“能量”,随着此次“青岛警界地震”显露出原形——青岛市下辖的七区五市之中,最核心的市南、市北、四方和李沧“市内四区”,集中了“聂磊的势力”。据了解,涉聂磊案的落马者,公检法系统几乎都有。尤其是公安系统,包括市局机关、分局、刑警及特警等均有人涉案。
局长成聂磊的“哼哈二将”
2011年9月29日晚,青岛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局长办公会议。晚上开会对公安系统的干部来说是常事,所以谁也没有在意。然而,几个小时之后,就有消息人士透露,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和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在会上被纪检人员当场带走。
于国铭和冯越欣,是这次青岛市公安局公布的14名涉聂磊案民警中职务最高的两个。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的官方网站上,查阅到一篇发表于今年1月31日的报道,报道以《情系民生,铸就平安》为题,对于国铭调任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以来的工作成就进行了介绍。从报道中,可了解到于国铭的一些基本信息:“于国铭是青岛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现任市北区政府党组成员、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从1979年参加工作至今,于国铭代表在公安岗位上一干就是30年……”根据文章介绍,30多年中,于国铭在“斗智斗勇的刑侦岗位”和“维护一方平安的公安局长”任上,都有出色表现,曾“荣立一次个人二等功、四次三等功,获得过‘全省优秀青年民警’、‘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和于国铭一样,冯越欣也是青岛警界的骨干,“业务、技能都十分出色”。《半岛都市报》曾在一篇对冯越欣专访文章中称,“曾经是扒窃、抢夺、诈骗等案件高发区的‘李村商圈’(李沧区一处旅游和商业中心)”,正是在冯越欣的治理下,“如今变得平静而祥和”。
冯越欣还喜欢舞文弄墨,今年8月他还在当地的“青岛论坛”上发布了一个网帖,标题为《李沧公安分局努力打造“平安夏季”》。他在文中写道:“为给全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消夏环境,7月20日晚,我区公安机关出动700余人次警力,对全区娱乐场所、旅馆业、治安复杂区域、暂住人口聚居地等开展治安清查集中行动,在全区设立30多个堵截点,13个流动警务室全部在岗在位,强化巡逻盘查,严厉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没想到,一个月之后,冯越欣自己成了被“严厉打击”的对象。
有媒体报道,冯越欣敛财的手段之一是指使其掌握的黑恶团伙参与暴力拆迁,将由此得来的“灰色收入”揣进腰包;“取保候审”也成为他敛财的工具,“据有的嫌疑人家属透露,为达到取保的目的,根据案件性质不同,要给他送几万至数十万不等的钱才能让其‘点头’”。不过,此内容是否属实,尚未得到有关部门确认。
这两位分局局长究竟与聂磊案有多少牵连,现在依然是一个谜。在坊间,有人戏称“两个公安局长就是黑老大聂磊的哼哈二将”。记者曾在青岛公安系统进行过采访调查,但大多数人都表示“这个话题太敏感,不敢妄谈”。问到两人的口碑如何,有市民笑称:“听说不是太好。”一位中年人还告诉记者:“听说冯越欣被带走的那天,李沧区公安分局大院里有人放鞭炮。”此人随即又补充说:“只是听说啊,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此次与聂磊案有牵连的人员,还有于国铭和冯越欣各自的下属。为此,青岛市公安局在两人被纪检部门带走的同时宣布:“自当天起的15天之内,所有存在问题的警员应立即自首,期限一过,严惩不贷。”
特警驾车为逃犯“开道”
青岛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王晓青,是目前为止与聂磊关系最为明晰的涉案人员,也是最早落马的警界败类。
2011年2月14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在工作报告上就提到了王晓青:青岛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原副大队长王晓青徇私枉法,为两名网上通缉犯提供通讯工具、转移住所,企图使他们逃避法律制裁。王晓青,由此成为“严惩司法腐败犯罪”的典型案例性人物。
检察长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两名网上通缉犯”之一,就是聂磊。王晓青就是“地下组织部长”聂磊“一手扶起来的人”,也是敢明目张胆跟黑恶团伙一起混的警察。据悉,聂磊手下骨干外出“办事”时,常会叫上王晓青同行,而王随身携带的公安110对讲机,则使聂磊团伙成员在案发现场随时了解警员调度信息及出警时间,以便及时抽身。
在一次公安干警抓捕聂磊犯罪团伙时,一辆载着不法分子逃亡的车,左冲右突,接连撞毁多辆警车。而驾驶该车的,就是时任特警大队副大队长的王晓青。
但此前,王晓青一直以“警界模范人物”的形象留在青岛百姓的心目中。至今,半岛网上还挂着一篇2008年5月《半岛都市报》采访王晓青的文章。文章说,他在赴汶川地震救灾回来后谈了自己的感受:“最深的感受就是以后对生活的要求不要太高,活着就好。”当时他去地震灾区的事没有告诉父母,刚上初中的儿子一直为他“打掩护”,直到父母看到报纸说青岛特警去了汶川,才知道他上了前线……
据青岛知情者透露,聂磊在执法系统的扶持对象,通常是“能力和上进心较强,但自身尚无靠山的普通警员”。一旦选中目标,聂磊会动用自己的人脉与金钱为其铺平晋升之路,后者一旦被提拔重用,便会加倍回馈。比如,原青岛市公安局团委书记陈鹏,就是另一个替聂磊效力的“王晓青”。
出生于1971年的陈鹏,入警十余年来,一直奋战在刑侦一线,从一名普通刑警做到了市局刑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2008年,在第六届“青岛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中,他光荣当选。当年的颁奖词,成为对他以往工作成绩的总结:“陈鹏不畏艰险,勤奋工作,凭借一名优秀侦查员超人的胆略和过人的智慧,先后参与了上百起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特别是在侦破‘7·29’特大抢劫杀人案等60余起性质恶劣、影响巨大的恶性、疑难案件中,处处冲锋在前,发挥了关键作用,两次被省公安厅记个人二等功。”然而,就是这名“市公安局最年轻处级干部”,却因涉嫌聂磊案,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目前,公安机关还没有公布关于陈鹏勾结聂磊的细节内容。
以“迅速瓦解嫌犯心理防线”见长的青岛市市南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辛克水和青岛市市北区治安大队大队长葛强等人,也同样因涉及聂磊黑社会团伙案“落马”。据《新世纪周刊》等媒体的消息,因涉及聂磊案,青岛警方还有多达上百名普通民警正在被调查。记者在青岛采访期间,也听到一些坊间传闻:有不少涉案民警已闻风出逃。不过,这些消息尚未获得青岛警方的确认。另可以证实的是,除了警界,青岛市检察院一办案人员也被确认在办理聂磊案过程中“落马”。
一位熟悉该案的内部人士向媒体透露:“聂磊案和落马官员案原来都是青岛方面负责侦查,目前已经移交给了山东省检察院,青岛方面已经回避了,由省检察院对该案进行重新侦查。”
“黑白勾结”成了“传统”
事实上,“黑白勾结”的现象,此前也曾在青岛屡次被“曝光”。
2000年,因为一些地方黄赌毒现象泛滥,国务院办公厅针对这个问题部署了专项治理行动。当年6月初,公安部治安局工作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青岛几家娱乐场所进行了暗访,拍摄了录像。当年6月29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记者跟随公安部治安行动总队的人员一起,在山东省公安厅相关人员的配合下赶往青岛查处。
据央视记者周墨事后回忆:“当晚8时,工作组向时任青岛市公安局局长的万国忠宣读了公安部查处令,限令6月29日之前,也就是当晚12点之前,必须清查暗访中发现问题的7家娱乐场所。”查处行动时间定为当晚10点半。
9点过后,青岛市公安局的大院里陆续有干警前往集结。到公安局后,所有人员将手机、呼机等关闭。时间已过11点,人员基本到齐,但“不知是为什么,始终按兵不动,11点半都过去了,行动人员才出发”。400多名警察分成了7个小组,同时行动。
周墨至今清晰记得:“我们和公安部的同志一起,先跟一组行动人员去青岛丽晶大酒店。这是一家五星级大酒店,也是暗访中发现问题最为严重的地方。到达现场,干警们冲向二楼的赌场。结果里面却空无一人。但在红色的地毯上,赌博留下的印痕清晰可见……接着记者又随干警们赶往一家夜总会,到达现场一看,此前暗访时门庭若市的地方竟也是空空荡荡。”
最终,公安部组织的这次突击行动失败了。后来,根据这次行动编辑而成的专题片《青岛黄赌毒》,在播出后因“没抓到人”而引人深思,同时也引起了中央高层的重视。很快,公安部责成山东省公安厅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彻查。当年7月29日,万国忠向青岛市委提交辞呈;8月9日,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免去万国忠公安局长职务。后调查显示,万国忠在公安系统的儿子多次收取娱乐场所保护费,和其关系密切的四方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伟故意泄密,导致清查行动受挫。9月19日,万国忠在“双规”期间畏罪自杀。
发生在2007年的另一宗轰动青岛的涉黑案,也有“公安人员的身影”。该案的主犯叫张韶军,他和同伙在李沧区制造了一起故意杀人案。据北京一位参与处理该案的律师透露,因该案与聂磊案同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某法庭审理,所以他了解一些内情。在聂磊案中落马的一位公安局官员,同时也是张韶军黑恶团伙的保护伞。
2011年9月30日,微博上有消息称,青岛市公安局前局长王永利被“双规”。10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称“有知情人士也向记者透露,王永利目前在外地接受‘双规’”。不过,目前尚无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确认。
记者在青岛采访期间,曾听很多人感慨:“青岛是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在青岛当公安局长,其实也是一个‘高危职务’,坐在火山口上,你不去找别人,别人也会想方设法来找你。”短短10年间,青岛市公安局就换了4任局长,足见这个位置并不好坐。
犯罪学专家告诉本刊 警察切忌“近墨者黑”
本刊记者 孙夏力
“离你的朋友近些,但离你的敌人要更近,这样你才能更了解他。”这是美国著名的黑帮电影《教父》中的一句台词。如今中国频频爆出的警匪勾结案件,似乎在不断地印证着这句话。不过他们越走越近的原因,并不是为了更了解对方以便将其制约和制服,而是为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学研究所所长王顺安教授,接受环球人物杂志记者专访,深度剖析了中国警匪勾结的根源。
环球人物杂志:黑社会究竟是怎么产生的?
王顺安:黑社会并非中国特有。上世纪初,美国学者伯吉斯提出了“同心圆”理论。他以芝加哥为例,将一个城市从内到外划分为5个同心圆区域:圆心是中心商务区,是城市商业、社会活动、市民生活和公共交通的中心;第二环是过渡区,是衰败了的居住区,过去曾居住着富人,但随着城市扩大,富人逐渐搬出,逐渐成为贫民窟或低档的商业服务设施,也是城市中贫困、堕落、犯罪等状况最严重的地区;第三环是产业工人等低收入群体的居住区;第四环是中产阶级居住区;最外围则是富人区。
5个区域中,第二环最容易产生黑社会。它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过渡区域,在由居住区向商务区转化的过程中,功能模糊、管理混乱。这里的人很穷,文化水平低,被社会边缘化。于是他们联合起来,形成了自己的亚文化群体,这样就产生了黑社会。
环球人物杂志:警察和黑社会,本应该是猫和老鼠的关系,是天然对立的。可为什么在现实社会里,这种关系却扭曲了?
王顺安:在人们的观念中,警察是白,黑社会是黑,这是毫无疑问的。但现实却不可能这么黑白分明。尤其是当一个市场经济社会正处于城市化进程中时,警察和黑社会的关系就更加复杂。原因主要有4点:
首先,随着时代变迁,一个城市的发展常常会出现警力跟不上的情况,一些地方就会出现公权力无法涉及的死角。这种情况下,为了打击犯罪,也为了自己业绩的需要,个别警察常会借助黑社会的力量,有时是请他们成为“线人”,为警方提供情报,有时则是利用他们在这些地区的影响力,维持秩序。
其次,黑社会不同帮派之间竞争非常激烈,他们也会反过来寻求警察的支持和保护,以此增加资源、扩大地盘。
第三,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这种相互利用的关系必然会牵扯到经济利益。警察的待遇不算高,而黑社会又能提供巨额金钱,很容易被收买。而一旦有了利益纠葛,他们的关系就有了经济纽带的制约,更加分不开。
第四,根据环境犯罪学的理论,警察在与黑社会的不断接触中,容易发生角色错位的情况,自己逐渐开始犯罪,也就是所谓的“近墨者黑”。
环球人物杂志:您的意思是说,在一些地区,存在着“黑白共治”现象,对此您如何看?
王顺安:我们的态度很明确,红色社会不能容忍“黑白共治”。但在一个社会的城市化进程中,某些场所可能会经历这样一个时期。比如聂磊案所在的青岛,是一个港口城市。历史上,港口城市都是人口结构比较复杂的,而且很多海员出海几个月回到陆地,会急于在这里找些乐子。所以,港口城市总与俱乐部、赌场、红灯区这些娱乐场所分不开。比如著名的港口城市——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就是世界最大的“性都”。
青岛的娱乐业也非常发达,啤酒城、夜总会、歌厅都很多。这些场所鱼龙混杂、秩序混乱,容易拉帮结派,即便不涉黑,也会产生行业老大。这些人在业内很有分量,说话管用,有些让警察都很头疼的问题,他们很容易就能解决。所以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下,警方会希望通过跟这些人的合作,来维持娱乐场所的稳定。
当城市化进程到达一个比较成熟的阶段,社会实现了有序管理后,黑社会就会遭到打击。像青岛警方这次能重拳打击聂磊团伙,就是响应公安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召,学习了重庆的打黑经验,下决心铲除了这个黑社会集团。
环球人物杂志:全世界都有黑社会,也都存在警匪勾结的现象,中国的警匪勾结又有哪些特殊的生存土壤?
王顺安:首先,中国的城市化属于后发型、赶超型,即起步较晚、发展较快。这样,不仅无法回避城市化进程中的各种矛盾,还因为发展速度快导致矛盾叠加,这就形成了黑社会产生的大环境。
其次,城市化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失地农民、外来务工人员、暴发户等,其中一些人价值感不强,敢于搏命。这些人构成了黑社会组织的基础。
第三,中国经历了很长时期的农业社会,所以即便在城市,也有很厚重的农业社会文化。这种文化的一大特征就是愿意拉帮结派,需要在组织中寻找认同感,黑社会自然产生了。
第四,我国社会的一些官本位现象比较严重,官方权力很大,黑社会也清楚这一点。所以,他们更希望能在官方找到靠山,作为执法系统的公安是他们的最佳选择。
第五,我国的警察待遇较低,容易被收买。虽然我们讲究道德、自律、党性这些基本原则,但也有一些人,在巨大的利益面前经不住诱惑。
环球人物杂志:该怎么治理警匪勾结现象?
王顺安:黑社会的规模越大、警匪勾结的程度越深,铲除它的难度就越大。所以,提前预防、打击苗头才是最好的办法。另外,要大力宣传打黑成果,让人们知道,红色社会是最不能容忍黑恶势力存在的。
最终,还是应该建立起一套警察监督管理制度,以及提高警察的待遇,让他们安心执法。同时,必要时还应该出台警察的财产申报制度,对其家庭成员在娱乐场所等地方任职给予限制。只有控制权力、制约权力,才能让权力免于受到侵蚀。
近年来警匪勾结大案要案
山西
身家过亿的“黑警长”
上世纪末,关建军还是山西省阳泉市的一名普通民警。那时他与弟弟关建民和当地“小混混”王红玉一起在阳泉开设了几家赌场,完成原始积累。随后,他们又涉及了餐饮、洗浴、演艺等娱乐服务行业,并开始组织卖淫、贩毒等不法活动。关建军还利用自己在黑白两道的关系,承包了六七座煤矿,日进斗金。
随着关建军在警界的不断“进步”,这个团伙越来越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内部,大家称关建军为“领导”,关建民为“二哥”。他们有一个庞大的打手队伍,专门用来敲诈勒索和打击报复。2004年,社会闲散人员郭建军与关建民吃饭期间发生争执,被“二哥”的手下砍伤头部及右手,致右手四指肌腱断裂。郭要求医生给自己缝合肌腱,被关建民威胁阻止。后郭建军再三哀求,关建民才默许医生实施肌腱缝合手术。郭建军落下终身残疾,却因害怕关家势力,不敢报案。
2010年5月,山西省公安厅开始调查时任阳泉市城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大队长的关建军,最终抓捕了56名涉案成员,查明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13年来违法犯罪案件46起,冻结资金2.6亿元;查封该组织在北京等地的房产27套,价值1亿多元;扣押车辆30余部;缴获各类凶器如砍刀、刺刀100余把,镐把、钢管70余根,仿六四钢珠枪7支、猎枪1支、弩3支。
2011年10月25日,此案开庭审理,关建军被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23项罪名。
重庆
百多人“公安队伍”当黑保护伞
老百姓最耳熟能详的警匪勾结案,恐怕要数2009年轰动全国的重庆打黑了。在这次风暴中,重庆全市公安系统有20多位处级以上官员因涉黑被掀翻落马,处理警员达100多人。这其中包括了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彭长建、经侦总队原总队长陈光明、治安总队原总队长李虹、交通管理局原局长陈洪刚等多名身居要职的警员。
彭长建的落马让人十分意外,在被带走调查前,他还是此次打黑风暴指挥部的成员之一。2010年2月一审时,彭长建几次泣不成声请求轻判,但最终仍以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追回其受贿所得471万元与来历不明巨额财产460余万元上交国库。
陈光明的前途曾和她的名字一样光明,她当过十七大代表、全国十大女杰、全国劳模,也曾是全国省级公安禁毒战线上唯一的女总队长。现在,网上还能搜到《陈光明:警界女杰》的文章。然而直到重庆市原司法局局长文强落马后人们才知道,陈光明一直是他的情妇。她因此被免去一切职务,提前退休。
湖南
放“阎王债”的公安局长
2007年12月27日,湖南永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石宾等52名被告人,因涉黑案在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王石宾所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等15项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
案发前,王石宾任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永州市“打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永州百姓曾多次举报当地的黑社会团伙,该团伙利用赌博和高利贷陷阱,将当地多名私企老板拖向深渊。据统计,永州先后有不下30位资产达数千万的老板因为涉赌而濒临破产。王石宾不仅充当黑社会团伙的保护伞,还直接参与放高利贷,数额达4500万元。他本人甚至被称为永州的“地下银行行长”。
有人求王石宾办事,送上几万元钱,都会被他挡回去。他就要求对方向他借100万元,月息1毛。王石宾这种手法被当地人称为“阎王债”,每月获利息10万元,至少半年才允许还。这样,一次他就可得利息60万元。
广东
“红顶黑老大”死在乱枪下
2005年2月24日,时为广东四会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的龙杰锋驾车出行时,被两名持枪男青年连开3枪打死。当晚,四会许多群众自发走上街头燃放鞭炮,不少酒吧免费供应酒水,以示庆祝。龙杰锋的背后,是名震四会的黑帮组织“龙兴社”,他正是这个团伙的老大。因为警察和黑社会的双重身份,他被人称为“红顶黑老大”。
一个例子就能看出龙杰锋在当地的嚣张程度。2000年10月,四会市龙华夜总会门口发生一宗故意伤害案件。接报警后,当时在东城派出所当民警的龙杰锋到达现场,发现是自己的马仔正在与他人斗殴。他不但没有履行职责,反而大喊“打死他”,并参与追打,其中一人被打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如此恶劣的事件,竟没有让龙杰锋受到丝毫影响。
一个普通民警的能量绝不至此,四会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国阳和治安股股长张伟洲是龙杰锋背后的“靠山”。龙杰锋被枪杀后,张伟洲甚至打电话叮嘱黑团伙“龙兴社”的骨干:“不要搞事,让龙杰锋有机会盖党旗。”最终,陈国阳因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获刑8年半,张伟洲获刑6年。
福建
涉黑警察做局枪杀“劫匪”
2001年,福州不法商人徐承平与陈信滔、陈信华、卞礼忠发生经济纠纷。徐通过时任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振忠,给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刘雄打电话,让刘设法击毙卞礼忠。随后,徐承平伙同刘雄和福州市晋安分局岳峰刑警中队中队长郑军等人将卞礼忠诱骗到一个旧车交易市场的办公室内,刘雄、郑军等人隔着玻璃向卞礼忠发射子弹150发,致使卞礼忠身中数十弹身亡,并且伪造了卞持枪抢劫被警方击毙的现场。第二天的《海峡都市报》甚至在头版头条刊发了“黑社会头目”卞礼忠中弹身亡的照片,标题为《持枪抢劫,毙了活该》。
同时,徐承平还指使人向法院、公安局作伪证,指证陈信滔、陈信华、卞礼忠敲诈勒索,致使陈信滔、陈信华曾被错判3年有期徒刑。
2007年6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徐承平、郑军被判处死刑,刘雄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涉案副局长王振忠于2002年逃往美国,为公安部通缉要犯。有报道称,其在2007年因癌症在纽约死亡。
治安、刑警、特警均有人被抓 青岛警界“黑档案”
本刊记者 肖莹
本刊特约记者 吴明军
于国铭,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
冯越欣,青岛市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
陈鹏,青岛市公安局团委书记;
王晓青,青岛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葛强,青岛市市北区治安大队大队长;
辛克水,青岛市市南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
这是近日各媒体经过一番调查之后,总结出的“涉聂磊案而落马”的青岛警方重要人员名单。
一位青岛方面的知情人士告诉环球人物杂志记者:“青岛就是个香饽饽,更是一个大蛋糕,谁都希望在这里分到一杯羹,以致一些公职人员贪赃枉法,甚至执法人员干出与不法分子同流合污的勾当。”
1984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沿海部分城市座谈会纪要》,决定进一步开放大连、秦皇岛、青岛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此后27年,青岛市不但经济总量稳居全国前列,更凭借其独特的地理环境,成为“中国最佳休闲城市”及“最佳海滨休闲城市”。
与经济发展同步壮大的,还有如聂磊这样靠娱乐业、黄赌毒等发家的黑恶团伙。他们为最大限度攫取及保护自身的利益,有意识地将自己的“联盟”扩展到执法系统中。
聂磊的这种“能量”,随着此次“青岛警界地震”显露出原形——青岛市下辖的七区五市之中,最核心的市南、市北、四方和李沧“市内四区”,集中了“聂磊的势力”。据了解,涉聂磊案的落马者,公检法系统几乎都有。尤其是公安系统,包括市局机关、分局、刑警及特警等均有人涉案。
局长成聂磊的“哼哈二将”
2011年9月29日晚,青岛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局长办公会议。晚上开会对公安系统的干部来说是常事,所以谁也没有在意。然而,几个小时之后,就有消息人士透露,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和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在会上被纪检人员当场带走。
于国铭和冯越欣,是这次青岛市公安局公布的14名涉聂磊案民警中职务最高的两个。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的官方网站上,查阅到一篇发表于今年1月31日的报道,报道以《情系民生,铸就平安》为题,对于国铭调任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以来的工作成就进行了介绍。从报道中,可了解到于国铭的一些基本信息:“于国铭是青岛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现任市北区政府党组成员、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从1979年参加工作至今,于国铭代表在公安岗位上一干就是30年……”根据文章介绍,30多年中,于国铭在“斗智斗勇的刑侦岗位”和“维护一方平安的公安局长”任上,都有出色表现,曾“荣立一次个人二等功、四次三等功,获得过‘全省优秀青年民警’、‘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和于国铭一样,冯越欣也是青岛警界的骨干,“业务、技能都十分出色”。《半岛都市报》曾在一篇对冯越欣专访文章中称,“曾经是扒窃、抢夺、诈骗等案件高发区的‘李村商圈’(李沧区一处旅游和商业中心)”,正是在冯越欣的治理下,“如今变得平静而祥和”。
冯越欣还喜欢舞文弄墨,今年8月他还在当地的“青岛论坛”上发布了一个网帖,标题为《李沧公安分局努力打造“平安夏季”》。他在文中写道:“为给全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消夏环境,7月20日晚,我区公安机关出动700余人次警力,对全区娱乐场所、旅馆业、治安复杂区域、暂住人口聚居地等开展治安清查集中行动,在全区设立30多个堵截点,13个流动警务室全部在岗在位,强化巡逻盘查,严厉打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没想到,一个月之后,冯越欣自己成了被“严厉打击”的对象。
有媒体报道,冯越欣敛财的手段之一是指使其掌握的黑恶团伙参与暴力拆迁,将由此得来的“灰色收入”揣进腰包;“取保候审”也成为他敛财的工具,“据有的嫌疑人家属透露,为达到取保的目的,根据案件性质不同,要给他送几万至数十万不等的钱才能让其‘点头’”。不过,此内容是否属实,尚未得到有关部门确认。
这两位分局局长究竟与聂磊案有多少牵连,现在依然是一个谜。在坊间,有人戏称“两个公安局长就是黑老大聂磊的哼哈二将”。记者曾在青岛公安系统进行过采访调查,但大多数人都表示“这个话题太敏感,不敢妄谈”。问到两人的口碑如何,有市民笑称:“听说不是太好。”一位中年人还告诉记者:“听说冯越欣被带走的那天,李沧区公安分局大院里有人放鞭炮。”此人随即又补充说:“只是听说啊,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此次与聂磊案有牵连的人员,还有于国铭和冯越欣各自的下属。为此,青岛市公安局在两人被纪检部门带走的同时宣布:“自当天起的15天之内,所有存在问题的警员应立即自首,期限一过,严惩不贷。”
特警驾车为逃犯“开道”
青岛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王晓青,是目前为止与聂磊关系最为明晰的涉案人员,也是最早落马的警界败类。
2011年2月14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省检察院检察长国家森在工作报告上就提到了王晓青:青岛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原副大队长王晓青徇私枉法,为两名网上通缉犯提供通讯工具、转移住所,企图使他们逃避法律制裁。王晓青,由此成为“严惩司法腐败犯罪”的典型案例性人物。
检察长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两名网上通缉犯”之一,就是聂磊。王晓青就是“地下组织部长”聂磊“一手扶起来的人”,也是敢明目张胆跟黑恶团伙一起混的警察。据悉,聂磊手下骨干外出“办事”时,常会叫上王晓青同行,而王随身携带的公安110对讲机,则使聂磊团伙成员在案发现场随时了解警员调度信息及出警时间,以便及时抽身。
在一次公安干警抓捕聂磊犯罪团伙时,一辆载着不法分子逃亡的车,左冲右突,接连撞毁多辆警车。而驾驶该车的,就是时任特警大队副大队长的王晓青。
但此前,王晓青一直以“警界模范人物”的形象留在青岛百姓的心目中。至今,半岛网上还挂着一篇2008年5月《半岛都市报》采访王晓青的文章。文章说,他在赴汶川地震救灾回来后谈了自己的感受:“最深的感受就是以后对生活的要求不要太高,活着就好。”当时他去地震灾区的事没有告诉父母,刚上初中的儿子一直为他“打掩护”,直到父母看到报纸说青岛特警去了汶川,才知道他上了前线……
据青岛知情者透露,聂磊在执法系统的扶持对象,通常是“能力和上进心较强,但自身尚无靠山的普通警员”。一旦选中目标,聂磊会动用自己的人脉与金钱为其铺平晋升之路,后者一旦被提拔重用,便会加倍回馈。比如,原青岛市公安局团委书记陈鹏,就是另一个替聂磊效力的“王晓青”。
出生于1971年的陈鹏,入警十余年来,一直奋战在刑侦一线,从一名普通刑警做到了市局刑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中队长。2008年,在第六届“青岛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中,他光荣当选。当年的颁奖词,成为对他以往工作成绩的总结:“陈鹏不畏艰险,勤奋工作,凭借一名优秀侦查员超人的胆略和过人的智慧,先后参与了上百起重大、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特别是在侦破‘7·29’特大抢劫杀人案等60余起性质恶劣、影响巨大的恶性、疑难案件中,处处冲锋在前,发挥了关键作用,两次被省公安厅记个人二等功。”然而,就是这名“市公安局最年轻处级干部”,却因涉嫌聂磊案,断送了自己的前程。目前,公安机关还没有公布关于陈鹏勾结聂磊的细节内容。
以“迅速瓦解嫌犯心理防线”见长的青岛市市南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辛克水和青岛市市北区治安大队大队长葛强等人,也同样因涉及聂磊黑社会团伙案“落马”。据《新世纪周刊》等媒体的消息,因涉及聂磊案,青岛警方还有多达上百名普通民警正在被调查。记者在青岛采访期间,也听到一些坊间传闻:有不少涉案民警已闻风出逃。不过,这些消息尚未获得青岛警方的确认。另可以证实的是,除了警界,青岛市检察院一办案人员也被确认在办理聂磊案过程中“落马”。
一位熟悉该案的内部人士向媒体透露:“聂磊案和落马官员案原来都是青岛方面负责侦查,目前已经移交给了山东省检察院,青岛方面已经回避了,由省检察院对该案进行重新侦查。”
“黑白勾结”成了“传统”
事实上,“黑白勾结”的现象,此前也曾在青岛屡次被“曝光”。
2000年,因为一些地方黄赌毒现象泛滥,国务院办公厅针对这个问题部署了专项治理行动。当年6月初,公安部治安局工作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青岛几家娱乐场所进行了暗访,拍摄了录像。当年6月29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记者跟随公安部治安行动总队的人员一起,在山东省公安厅相关人员的配合下赶往青岛查处。
据央视记者周墨事后回忆:“当晚8时,工作组向时任青岛市公安局局长的万国忠宣读了公安部查处令,限令6月29日之前,也就是当晚12点之前,必须清查暗访中发现问题的7家娱乐场所。”查处行动时间定为当晚10点半。
9点过后,青岛市公安局的大院里陆续有干警前往集结。到公安局后,所有人员将手机、呼机等关闭。时间已过11点,人员基本到齐,但“不知是为什么,始终按兵不动,11点半都过去了,行动人员才出发”。400多名警察分成了7个小组,同时行动。
周墨至今清晰记得:“我们和公安部的同志一起,先跟一组行动人员去青岛丽晶大酒店。这是一家五星级大酒店,也是暗访中发现问题最为严重的地方。到达现场,干警们冲向二楼的赌场。结果里面却空无一人。但在红色的地毯上,赌博留下的印痕清晰可见……接着记者又随干警们赶往一家夜总会,到达现场一看,此前暗访时门庭若市的地方竟也是空空荡荡。”
最终,公安部组织的这次突击行动失败了。后来,根据这次行动编辑而成的专题片《青岛黄赌毒》,在播出后因“没抓到人”而引人深思,同时也引起了中央高层的重视。很快,公安部责成山东省公安厅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彻查。当年7月29日,万国忠向青岛市委提交辞呈;8月9日,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免去万国忠公安局长职务。后调查显示,万国忠在公安系统的儿子多次收取娱乐场所保护费,和其关系密切的四方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刘伟故意泄密,导致清查行动受挫。9月19日,万国忠在“双规”期间畏罪自杀。
发生在2007年的另一宗轰动青岛的涉黑案,也有“公安人员的身影”。该案的主犯叫张韶军,他和同伙在李沧区制造了一起故意杀人案。据北京一位参与处理该案的律师透露,因该案与聂磊案同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某法庭审理,所以他了解一些内情。在聂磊案中落马的一位公安局官员,同时也是张韶军黑恶团伙的保护伞。
2011年9月30日,微博上有消息称,青岛市公安局前局长王永利被“双规”。10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称“有知情人士也向记者透露,王永利目前在外地接受‘双规’”。不过,目前尚无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确认。
记者在青岛采访期间,曾听很多人感慨:“青岛是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在青岛当公安局长,其实也是一个‘高危职务’,坐在火山口上,你不去找别人,别人也会想方设法来找你。”短短10年间,青岛市公安局就换了4任局长,足见这个位置并不好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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