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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放“阎王债”的公安局长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3-09-18 21:10
2007年12月27日,湖南永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石宾等52名被告人,因涉黑案在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王石宾所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等15项罪名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
案发前,王石宾任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永州市“打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永州百姓曾多次举报当地的黑社会团伙,该团伙利用赌博和高利贷陷阱,将当地多名私企老板拖向深渊。据统计,永州先后有不下30位资产达数千万的老板因为涉赌而濒临破产。王石宾不仅充当黑社会团伙的保护伞,还直接参与放高利贷,数额达4500万元。他本人甚至被称为永州的“地下银行行长”。
有人求王石宾办事,送上几万元钱,都会被他挡回去。他就要求对方向他借100万元,月息1毛。王石宾这种手法被当地人称为“阎王债”,每月获利息10万元,至少半年才允许还。这样,一次他就可得利息60万元。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来源: ] [作者:] [编辑:童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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