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海南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新闻搜索:
  广告热线:0898-66835635
 您当前的位置 :

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4-02-28 22:0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全国人大代表组成的,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集体行使最高国家权力。依照中国现行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为5年,即从每届全国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全国人大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补选代表的任期从补选产生之日到本届人大任期届满为止。

  现行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有:

  1.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

  2.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

  3.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

  4.在全国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

  5.在大会开会或闭会期间,非经许可,不受逮捕和刑事审判;

  6.对围绕人大审议议题及有关内容,有视察的权利;

  7.在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和执行其他属于代表职务的时候,国家和社会应根据实际需要为代表提供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的义务有:

  1.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行使职权,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2.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声明:所有来源为“海口晚报”、“海口网”的内容信息,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0898-66835631(传真),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冯丹霞] 
热词推荐:净化_ 绿化_ 彩化_ 亮化_ 美化_ “五化”_ 海口城市更新_ 海口“五化”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友回帖

       www.hkwb.net All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琼ICP备202300828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