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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届全国政协会议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4-03-01 16:3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政协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人民政协在中央设有全国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以及9个专门委员会,在地方设有政协地方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21日到30日在当时的北平中南海怀仁堂举行。会议讨论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毛泽东在会议上宣布,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人民政协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完成了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使命,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下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已举行了九届全国委员会会议。
绝大多数各级政协委员都是阅历丰富的政治活动家、社会名流、各方面的专家和学者。委员们除直接参与有关国家事务和地方重大问题的协商讨论外,还根据自己的专长分别参加了政协内部的国际问题、教育、科技、法制等专门委员会,通过参观考察、专题调查等形式,对各个领域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冯丹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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