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iathan」与「Gravity」的对比
看完「Gravity」走出电影院的时候,我的脑子里一直出神地在想科技手段的跃迁对电影语法和电影制作产生的若干影响,归根结底这种事就跟一百多年前的儒勒?凡尔纳在小说里畅想未来世界的生活一样:电影外在形式的变化,同样需要一个完整而科学的文化体系支持才能做出准确推测,「Gravity」则是用强有力的执行力将这种推测实现了——可我们换位思考,「Gravity」这样用外在的技术推动艺术形式变化的电影是在历史宏观层面上所发生的的必然性事件,但如果我们走到其形式的另一个极端来做同样一件事会发生什麽呢?
两个月後,我看到了「Leviathan」,它将我先前的疑问与猜想一一破解。。它与「Gravity」互为映射,仿佛分别立於天秤两端最边缘的秤砣,形式的两种极端化,两种截然不同的观感与意义。
两部电影都在不同的意义上彻底“解放”了摄影机。「Gravity」是在虚拟的维度上赋予了摄影机随心所欲的运动能力,摄影机的镜头跳脱了行星运行的轨道,甚至突破物理规律的限制,在太空中咨意行走。然而这台摄影机过於精确,像极了挣脱束缚的Hal 2000,想想一天24时无孔不入的监视拍摄是件多麽让人发怵的事;而「Leviathan」则是用去人工化痕迹的方式试图去消除摄影机的机械属性。摄影机在水中沈浮,随着海浪吐纳呼吸,被绑在渔民的身上充当渔民/观众的眼睛,随後摄影机又被遗弃在甲板上,与被捕捞的鱼群混合着浑浊的海水撞击在一起,渔船随海浪摇晃,镜头亦随之倾斜滑动,偶然还可瞥见海岸线上掠过的海鸥,下一秒又变成了客观的观察者注视着杀鱼剥蚌的渔民…摄影机在向有机生命体模糊的边缘靠近,逐渐苏醒成为有意识的生命体,无论是成为人类还是海鱼——而这一越界的可能性正是其创作者处心积虑所想要达到的。
在对创作工具的态度上两方表现出了截然不同的创作哲学和美学追求,一方已经是摘星捞月的太空人,另一方还是用原始方法捕鱼的渔夫。可是太空人并不满足於太空漫游,渔夫不满足於简单的捕捞作业,那麽最後的结果就变得有趣起来了。
「Gravity」这样一部本质上还是好莱坞三段式黄金律故事的电影,在好莱坞成熟工业化体系运作下,对成品的控制几乎是奔着纳米级别的精准去的:电影还未开拍之前便会用CG生成预演分镜,画面中所出现的所有元素皆可控制可取舍——不喜欢的话多拍几条,实在不行後期用电脑删除/添加就好了。这些创作方式也改变了创作者的思维方式,在我看来,电影里那些叹为观止的前後景、客观视点与主观视点、推拉镜头的运动与无缝转接,正是电影人的“儒勒?凡尔纳”式想象。而这样的创作手段也决定了其大段大段不可分割的长镜头必定是满载意识形态的,因为好莱坞从来不会做无意义的无用功。而这样掌控一切不可思议的创作权利都会交给一个处在风口浪尖的人——必然是导演无疑了。他才是有着坚定的方向自转的恒星,其余的卫星只是围绕其旋转,他需要与制作流程中的每一个单位交流探讨,享有所有创作细节的取舍。
「Leviathan」在所有的方面反其道而行之,这同样不可思议。当摄影机被绑在船锚上被随着一起沈入海中,或被扔在甲板上的时候,创作者完全失去对机器及画面的控制权,只有当摄影机被重新捕捞後才能知道结果,镜头与镜头间的组接也失去外在的逻辑关系,那些镜头运动(如果存在真正意义上的运动的话)剥离了所有可能的主观创作性,不厌其烦的向观者展示其刻意保持的乏味、纯生理性的机械状态,以致让你觉得即使减掉这十秒或者十秒都没有任何关系。这样极端的创作形式让观者在影像中找不到意识形态解读的空间,创作者唯一有话语权的只有选择开机的时间与空间,以及在後期的时候重新组合排列素材——这与渔民捕鱼并不能在一开始就决定捕获到鱼的质量,而只能完成捕捞作业後再筛选装箱的行为一致。创作者自行将创作权利下降到如此卑微的程度,不难理解其良苦用心:在极端的真实边线打了一个擦边球,重新让人审视“创作者——作品——观者”这三位一体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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