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5月1日,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实施了。它明确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1953年3月22日,北京劳动人民文化宫举行宣传贯彻婚姻法游园大会。这是两名青年在观看宣传小册子。 新华社发(资料照片)
几千年来,封建婚姻制度以夫权为中心,要求妇女恪守“三从四德”的封建礼教,把妇女压迫在社会最底层,并剥夺男女婚姻自由。婚姻不自由是旧中国封建桎梏的一个重要表现,酿成了无数人间惨剧。婚姻法的公布实施使无数受压迫的妇女获得了自由和新生。
1952年11月和1953年2月,中共中央、政务院先后发出指示,要求各地开展一次贯彻婚姻法的大规模运动,1953年3月,全国开展了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月活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在全国开展了广泛的宣传活动。大批基层干部和积极分子,利用报纸、广播、连环画、幻灯、电影、戏剧等形式,在群众中大张旗鼓地宣传婚姻法,《小二黑结婚》《小女婿》《刘巧儿》等戏剧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
经过贯彻婚姻法运动,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封建婚姻制度已被摧毁,广大群众普遍树立起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思想。占全国人口半数的广大妇女从封建婚姻制度的束缚下得到解放,参加各种生产和社会活动的热情高涨,社会地位有了很大提高。
婚姻法的颁布实施,从根本上动摇了封建婚姻制度和旧有家庭关系的根基,也从根本上触动了旧的传统思想观念和伦理道德,在全社会逐步建立起新型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社会风气发生了巨大转变。
这是20世纪50年代初,北京市的基层干部在街头书写宣传婚姻法的板报。 新华社发(资料照片)
这是在天津市第一工人文化宫画廊中展出的“婚姻法图解”(1953年3月28日摄)。 新华社发(资料照片)
北京被服厂第四缝纫部是贯彻婚姻法的试点部门,青年李作斌自由恋爱及建立民主和睦家庭的经过,被以连环画的形式张贴出来(1953年4月2日摄)。 新华社发(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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