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马勇霞检察长接访广东揭阳的黄先生(记者 邢东伟 摄)
接访案例一:
投200万办厂打水漂 法院判决得不到执行
上访者:“马勇霞检察长接访,让我看到了阳光”
上午10时许,来自广东揭阳的黄先生抱着一大堆材料来到省检察院马勇霞检察长所在接访室反映称,4年前他在定安投资200多万元建厂,却被合伙人变卖投资的设备钱打了水漂,法院虽两次判决却迟迟得不到执行。
黄先生称,2007年初,他与人商议成立一家食品公司,并初步选址定安县金鸡岭。同年4月,他与合伙人在省工商局注册食品公司,并为厂房购买设备、原料、租房等投入200多万元。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完成全部的注册及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2008年,因为没有按时交纳厂房租金,场地出租方将黄先生及其企业告上法庭。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合伙人否认了存放在“车间”的财产为公司财产,而是黄先生个人的财产,所以公司不会上缴租金。最后,法院判定黄先生把没有按时上缴的租金结清。2008年六七月期间,合伙人多次带人将厂房内的设备和各种物资搬走变卖。
2008年7月,黄先生将两名合伙人告上法庭。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令两被告人偿还黄先生40.8314元。法院判决后,黄先生拿到其中的20万元,另外20多万迟迟得不到执行。去年5月,他以财产被侵害为由,向定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截止目前仍迟迟没有结果。
马勇霞检察长现场表示,通过20多分钟听黄先生介绍情况听清楚了其诉讼请求,建议其准备齐材料和证据,将会责令有关部门针对性的督办此案,并当场受理了黄先生来访材料。
“我投入200多万元满怀信心办厂,却卷入了多场官司,仅收回20万元。”黄先生说,为了这个事情这几年来他一直奔波着讨说法,却没有结果,可通过马勇霞检察长接访的分析和建议,让他看到了阳光和新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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