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已全面铺开,全市42家服务办理点和参保具体流程率先予以正式公布。参保居民办理、领取均须通过居(村)委会,符合条件参保居民最少可月领148.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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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面铺开 参保流程公布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1-08-22 07:36

 

  海口网8月22日消息(记者杨杰 实习生薛蓬)广受椰城市民关注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有了新的进展,记者今天从市农保局获悉,我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已全面铺开,全市42家服务办理点和参保具体流程也率先通过本报予以正式公布。

  

  符合条件参保居民最少可月领148.05元

  凡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非农业户籍,截止2011年4月1日,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当期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现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无任何形式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而年满60周岁的海口城镇居民,且实际缴费年限在达到15年的均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有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十个档次。具体金额领取方面,选择最低100元档次的,到期后每月领取养老金标准为148.05元;而选择最高2000元的,到期后可领425.68元。

[来源:海口网-海口晚报] [作者:杨杰 薛蓬] [编辑:李昕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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